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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5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0]169号)相关规定,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03年起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截止2012年年报,立信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经过招投标程序和董事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审议,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12月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1、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2、2013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包括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监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合规有效性报告及子公司审计报告等);

    3、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周五)上午9:30在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5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

    3、会议地点: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

    4、会议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参会办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 2013 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它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200040)

    联系电话:021-22169915

    传真:021-22169964

    联系人:赵蕾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4、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内容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