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3-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3-037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的通知,万连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50万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权质押回购业务。本次股权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1月2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4年11月26日。质押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万连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4,3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7%,截至本公告日,万连步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公司股份为2,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
特此公告。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