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002425 证券简称: 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 2013-053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01,7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7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2月10日(周二)。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95号文核准,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00万股,并于2010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发行后总股本为10,700万股。
2011年3月21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募集发行后总股本10,700万股为基数,以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2011年4月1日,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总股本变更为21,400万股。
2013年3月21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21,400万股为基数,以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6元(含税),现金分红12,840,000元,另外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股。2013年4月2日,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总股本变更为27,820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587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8月向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等共计7名特定对象发行11,17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4.8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13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变更为38,999万股。
目前,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1,355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志凯有限公司在首发《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志凯有限公司自愿对所持公司股份追加半年限售期,即将限售截止日延长至2013年12月8日。
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志凯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2月10日(周二)。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01,7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73%。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1 | 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152,620,000 | 141,440,000 | 首发前限售股解除限售 |
2 | 志凯有限公司 | 60,320,000 | 60,320,000 | 首发前限售股解除限售 |
- | 合计 | 212,940,000 | 201,760,000 | -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凯撒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凯撒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