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72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9:3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名,代表公司股份 122,616,4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9.149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2,616,4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嘉兴市彩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2,616,4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2,616,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2,616,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 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
同意股份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