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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3-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3-10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252,证券简称:上海莱士)股票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13年12月5日、12月6日、12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同意原方案不做重大调整,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并购重组委的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并尽快将修订后的申请材料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未公开的年报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2、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6日披露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预计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比上年下降0%-25%,且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3、再次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5、《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