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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编号:临2012-025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兴业银行长沙分行新城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本部1500万元、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2000万元、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2000万元、湖南华升洞庭麻业有限公司2000万元、湖南汇一制药机械有限公司2500万元,上述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升集团公司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汇一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华升集团公司借款2900万元,用于购买土地扩大生产规模。借款期限为一年。经双方协商,此项借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此项借款无抵押担保。

      此借款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九章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了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以公告形式刊登在2013年12月1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细内容以公告形式刊登在2013年12月1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编号:临2013-026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此前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南华升工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9%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法定代表人:刘少波。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销售日用百货、纺织品、日用杂品、工艺美术品、棉花及法律法规允许的上述进出口商品的国内贸易;收购、加工、销售麻(含苎麻、亚麻、黄麻)等纺织原料,提供纺织生产的咨询服务。截止2013年10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6974万元,净资产19082万元,资产负债率48.39 %。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担保议案。

      4、担保方式及期限

      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11月8日止。

      5、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公司此前没有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编号:临2013-027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的品种:安全性强、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可循环使用)

      四、委托理财的期限: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年

      五、授权期限: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

      六、风险控制

      1、公司按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进行委托理财规范运作。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部及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闲置自有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

      3、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对理财方案进行审核和组织实施。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规避投资风险。

      6、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公司收益,也能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如公司有新的资金需要,将及时收回,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制订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能有效监控,资金安全能得到保障。

      3、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处于正常状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