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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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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6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2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2月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庆红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段兴普先生因事请假,委托董事吴建文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冯科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马永强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王之钧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何绍文先生代为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控股子公司持有县信用社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胜爱众燃气”)及控股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爱众发电”)对外处置所持有的县信用合作社联社的股权,并授权武胜爱众燃气及昭通爱众发电的经营层根据县信用合作社联社统一处理的标准和要求,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对外处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锋爱众水务持股比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持有前锋爱众水务51%股权变更为持有70%股权。前锋爱众水务注册资本为2410万元,其中前锋区人民政府以经评估的前锋供水厂净资产出资723.077万元,持有30%股份,公司以现金出资1686.923万元持有70%股份。

    鉴于涉及国有资产出资,为尽早顺利开展前锋供水市场业务,会议同意公司按照与前锋区人民政府协商一致的方式先期出资500万成立全资子公司,待前锋供水厂出资手续完善后,公司与前锋区人民政府再共同增资前锋爱众水务使其注册资本达到241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变为70%,其余的30%由前锋区人民政府持有。会议授权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前锋爱众水务的设立工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变更为向信托申请融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将以母公司水电气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申请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贷款的贷款主体由中国工商银行广安市分行变更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本次仅涉及贷款主体变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用途等其他相关内容不变。会议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信托融资涉及的协议签订、水电气收费权质押等各项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为广安市华通钢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为期11个月,年利率为12%的5000万元委托贷款。会议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委托贷款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暨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的议案》

    (一)同意成立爱众矿业投资

    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9100万元与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源集团”)现金出资3900万元共同成立四川爱众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爱众矿业投资”),其中公司持有爱众矿业投资70%股权,厚源矿业持有爱众矿业投资30%股权。

    (二)同意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

    会议同意爱众矿业投资设立后,出资13000万元增资长青矿业(含整合持有华丰煤业100%股权后),持有长青矿业30.2%股权

    会议要求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具体负责办理爱众矿业投资成立和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涉及的协议签订、工商登记等各项具体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暨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的公告(临2013-06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德阳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主发起人四川金鼎产融控股有限公司获得省政府金融办出具的筹建批复文件后拟出资10000万元参股德阳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为准),持有其20%的股份。会议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具体办理本次参股小额贷款公司涉及的各项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兴普先生、吴建文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股德阳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13-06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6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6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暨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

    四川爱众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爱众矿业投资”);

    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矿业”)。

    2、投资金额和比例:

    公司与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源矿业”)共同出资成立爱众矿业投资,其中公司出资9100万元,持有爱众矿业投资70%股权,厚源矿业出资3900万元,持有爱众矿业投资30%股权;

    爱众矿业投资成立后,爱众矿业投资对长青矿业增资13000万元,持有长青矿业30.2%股权。

    3、审议批准情况

    本次投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对外投资的合作协议等暂未签署。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3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暨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的议案》,会议同意:

    (一)成立爱众矿业投资

    同意公司与厚源矿业共同出资成立爱众矿业投资,其中公司出资9100万元,持有爱众矿业投资70%股权,厚源矿业出资3900万元,持有爱众矿业投资30%股权。

    此次成立爱众矿业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长青矿业

    同意控股子公司爱众矿业投资成立后,对长青矿业增资13000万元。增资后,爱众矿业投资持有长青矿业30.2%股权。

    此次增资长青矿业不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董事会提议,从对外投资的谨慎决策角度出发,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暨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会议同意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负责办理爱众矿业投资设立及增资长青矿业的相关事宜。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789.2146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电力供应,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等。

    (二)厚源矿业

    注册资本:2亿元;

    法定代表人:殷俊;

    注册地址:泸县福集镇建设街116号;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煤炭经营、物流运输、融资担保。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爱众矿业投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筠连县;

    经营范围:矿业投资、煤炭销售(具体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为准)。

    公司与厚源矿业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公司出资9100万元,持有70%股权,厚源矿业出资3900万元,持有爱众矿业投资30%股权。

    (二)长青矿业的基本情况

    长青矿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邓有明;注册地址:筠连县巡司镇红星村,经营范围:煤炭的生产、销售等。长青矿业依法持有筠连县高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槐树煤矿采矿权人)100%股权、筠连县金钟煤业有限公司(金钟煤矿采矿权人)100%股权、筠连县分水岭煤业有限公司(巡司镇二煤矿采矿权人)100%股权、筠连县华丰煤业有限公司(白云一煤矿采矿权人,以下简称“华丰煤业”)100%股权(2013年9月23日将100%股权登记在长青矿业名下)。

    厚源矿业持有长青矿业100%股权。

    (二)长青矿业的资产和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出具的中瑞岳华川专审字[2013]第34号、第35号、第36号、第37号、第38号《审计报告》,截止基准日2013年3月31日,长青矿业(不含华丰煤业)的账面净资产值为-3,544.04万元、华丰煤业的账面净资产值为454.56万元。同时根据中瑞岳华川专审字[2013]第59号、第60号、第61号、第62号、第63号《审计报告》,截止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长青矿业(不含华丰煤业)的账面净资产值为-4,110.21万元、华丰煤业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37.38万元。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3]第3020号、302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基准日2013年3月31日,长青矿业(不含华丰煤业)评估后的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6,580.88万元、华丰煤业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760.30万元。长青矿业、华丰煤业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累计为35,341.18万元。

    《长青矿业、华丰煤业审计报告》、《长青矿业、华丰煤业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方式

    根据评估结果,投资各方充分协商,长青矿业(含整合华丰煤业100%股权后)净资产作价30000万元,爱众矿业投资向长青矿业(含整合华丰煤业100%股权后)增资13000万元以持有其30.2%股权,其中爱众矿业投资增资的13000万元中866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2134万元作为新长青矿业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长青矿业(含整合华丰煤业100%股权后)注册资本为2866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拟与厚源矿业签订《关于煤炭生产经营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协议合作方:厚源矿业及公司

    (二))合作方式:

    1、公司与厚源矿业共同以现金出资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注册资本1.3亿元。其中公司持有爱众矿业投资70%股权,厚源矿业持有爱众矿业投资30%股权。

    2、爱众矿业增资长青矿业(含华丰煤业100%股权)13000万元,持有长青矿业30.2%股权。

    3、长青矿业下属煤矿:高坪煤业、金钟煤业、分水岭煤业、华丰煤业及后续并购整合的其他煤矿所开采的全部煤炭,均提供给爱众矿业投资统一销售。

    (三)厚源矿业承诺

    1、爱众矿业投资对长青矿业增资完成后的五年内,厚源矿业承诺长青矿业及其下属企业通过收购、整合、改扩建等方式,使长青矿业下属煤矿依法可正式生产的总产能达到300万吨/年,且可利用煤炭资源储量不低于1亿吨。

    2、三年内厚源矿业将其实际控制的云南省威信县水洞坪煤矿、贵州省纳雍县阳长镇东联煤矿、贵州省习水县星文煤矿转让至长青矿业。

    (四)收益保证措施

    厚源矿业承诺,公司持有爱众矿业投资股权及爱众矿业持有长青矿业的五年期间内(自工商登记确认之日起算),其保障公司在爱众矿业投资、长青矿业的合并投资收益不低于10%的年化收益。若长青矿业、爱众矿业投资当年无可分配利润,或者公司按持股比例分取的利润低于前述最低收益的,厚源矿业按照约定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的最低收益。

    (五)回购股权约定

    在双方合作期间,出现《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不能保证储量、产能、效益及规范对外担保等回购股权情形时,厚源矿业应回购公司持有的爱众矿业股权。

    (六)安全管理措施及约定

    爱众矿业投资持股长青矿业期间,因长青矿业下属煤矿出现有责任的重大安全事故(含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而造成各项损失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厚源矿业负责赔偿和承担,并同时保证公司按《合作协议》约定享有的最低收益。

    (七)协议的担保

    1、厚源矿业同意于《合作协议》签署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下列担保措施,以保证厚源矿业切实履行相应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 厚源矿业实际控制人殷俊先生以其所实际控制的泸州钜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泸县立行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厚源矿业实际控制人殷俊先生为厚源矿业提供连带担保。

    (3)厚源矿业控制的四川金三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厚源矿业提供连带担保。

    2、 爱众矿业成立后十个工作日内,厚源矿业用所持有的爱众矿业投资3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

    (八)主要的保证与承诺

    1、厚源矿业声明及保证:

    (1)保证长青矿业完整拥有高坪煤业、金钟煤业、分水岭煤业、华丰煤业四个公司100%股权,且不存在产权瑕疵。

    (2)按《合作协议》约定及时办理完成解除长青矿业下属企业对股东以外提供的担保措施;

    (3)落实《合作协议》约定的各项担保措施,严格保障公司的最低收益;

    (4)保证长青矿业及其下属企业、厚源矿业控制的其他煤矿严格遵守《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

    2、公司声明及保证

    (1)按约及时、足额支付爱众矿业的出资款;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内容。

    (九)违约责任

    1、《合作协议》一方应承担支付义务时,如果未按期支付,应以未支付金额为基数,按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作协议》的约定导致《合作协议》无法履行的,违约方除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外,还应承担3000万元的违约金。

    3、《合作协议》其他条款或者法律法规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规定时,各方仍然应遵照执行。

    (十)协议生效

    《合作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具备后生效:1、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公司履行完决策程序;3、厚源矿业按《合作协议》约定办理完成相应担保措施;4、主要债权人同意爱众矿业对长青矿业增资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且不涉及公司现有或将来任何权益。

    五、本次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暨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是为了以专业化的角度、试探性的进入一些能源项目并管理,符合公司十二五战略“持续关注能源行业和适度介入”的目的,为后续公司进入能源矿产业并进行规模化管理搭建一个平台。

    2、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实现了公司在矿产能源领域的真正突破,促进了公司业务范围的拓展,为公司建立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认真审议了《关于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暨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的相关资料,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暨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促进了公司业务范围的拓展,为公司建立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次增资的定价是公司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后确认的结果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虑长青矿业的发展情况,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出资9100万元成立爱众矿业投资并以爱众矿业投资名义向长青矿业增资13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合作协议;

    4、长青矿业及华丰煤业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6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股德阳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

    德阳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金坤小额贷款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

    公司拟出资1亿元,持有20%股权。

    3、审议批准情况:

    本次投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兴普先生、吴建文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风险提示:

    (1)本次拟参股金坤小额贷款公司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取得相关核准批文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小额贷款公司登记手续。公司上述投资事项存在不能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3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德阳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金鼎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控股”)作为主发起人获得省政府金融办出具的筹建批复文件后与金鼎控股及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5亿元筹建金坤小额贷款公司。其中公司出资1亿元,持有金坤小额贷款公司20%股权;金鼎控股出资3.5亿元,持有金坤小额贷款公司70%股权,其他投资者出资0.5亿元,持有金坤小额贷款公司10%股权。

    由于水电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且公司董事段兴普先生担任金鼎控股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因此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兴普先生、吴建文先生回避表决。

    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此次参股金坤小额贷款公司需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主要发起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1789.2146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经营范围:水力发电,电力供应,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等。

    (二)水电集团

    注册资本金:282,818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志远;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89号;

    经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经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

    截至目前,水电集团持有公司132034054股,持股比例18.3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金鼎控股

    注册资本:10亿元;

    法定代表人:段兴普;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西楼3楼311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资讯(不含金融、期货、证券及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等;

    金鼎控股成立于2013年3月1日,是水电集团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基金——成都聚信汇诚金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的大型国有金融控股公司,是面向全省的中小企业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1、拟设立公司名称:德阳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亿元;

    3、投资方案及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四川金鼎产融控股有限公司35000现金7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10000现金20%
    其他投资者5000现金10%
    合 计50000100%

    4、公司住所:四川省德阳市

    5、经营范围:德阳市行政区域小额贷款

    6、机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四、本次参股金坤小额贷款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鼎控股及其他投资者在四川省德阳市共同设立金坤小额贷款公司,是符合国家和德阳市的发展政策要求的,是符合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

    公司参股金坤小额贷款公司,能有效的抓住进入金融投资领域的机遇,有利于公司在试探性进入金融投资行业方面取得突破,实现公司新业务、新产业的拓展,产生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锻炼、培养和储备一批金融人才。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认真审议了关于参股金坤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资料,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拟参股金坤小额贷款公司符合公司十二五战略规划,是公司有效抓住进入金融投资领域的大好时机,有利于公司在试探性进入金融投资行业方面取得突破,实现公司新业务、新产业的拓展,产生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锻炼、培养和储备一批金融人才。

    2、该事项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投资决策审议、批准程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的行为。

    因此,同意公司投资1亿元参股金坤小额贷款公司。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3-06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上午9:30时

    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6日8:30-11:30时;14:30-17:30时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暨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参股德阳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12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四、参会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6日8:30-11:30时;14:30-17:30时

    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826—2983188 0826-2983333

    联系传真:0826—2983358

    联系人: 唐燕华 袁帅

    五、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成立爱众矿业投资暨爱众矿业投资增资长青矿业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参股德阳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