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3-066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才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鉴于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晟普祥”)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为天津晟普祥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之敞口部分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3-067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晟普祥”)
●本次担保数量:伍仟万元(¥50,000,000)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无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2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天津晟普祥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之敞口部分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下简称“此次担保”)。
公司于2013年12月8日与天津晟普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担保协议》,与天津晟普祥签订了《反担保协议》。
此项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彦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注册地点:河西区西南楼围堤道八段万海商务写字楼B座217
工商注册号:120103000086374
成立日期: 2006年9月22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需审批的稀有金属除外)、生铁、电子元器件、日用百货、办公用品、计算机、汽车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钢材、铁矿粉、炉料、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仪器仪表、汽车(小轿车除外)、塑料制品、电线电缆、电器自动化设备、汽车装具批发兼零售;国内货运代理(水路运输除外);联运业务;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商品房代理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天津晟普祥不是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最近期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 | 2013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31,965,465.26 | 285,751,160.42 |
负债总额 | 12,661,803.49 | 154,740,160.16 |
所有者权益 | 119,303661.77 | 131,011,000.26 |
项目 | 2012年度 | 2013年1-9月 |
营业收入 | 1,085,240,542.46 | 851,296,083.24 |
营业利润 | 19,113,909.23 | 15,609,784.65 |
净利润 | 14,335,431.92 | 11,707,338.49 |
信用等级:良好 无逾期负债
截至2013年9月30日,天津晟普祥资产负债率为:54.15%。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伍仟万元(¥50,000,000)。
4、反担保条款
天津晟普祥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天津晟普祥同意以其全部资产为公司的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若天津晟普祥到期不能归还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导致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公司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对天津晟普祥之资产行使反担保权利,以保全公司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天津晟普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双方拟通过合作,加强国内贸易业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天津晟普祥愿意在此合作基础上,当公司有担保需求时,由其为公司提供相同额度的担保。天津晟普祥商业信誉值得信赖,对其债务具有偿还能力。天津晟普祥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反担保的资产已超过公司担保金额。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9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肆亿肆仟柒佰万元(¥447,000,000 ,占公司2012年净资产的85.93%)。其中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玖仟柒佰万元(¥97,000,000,占公司2012年净资产的18.65%)。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编号:2013-068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19号佳隆国际大厦A座1204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
(一)《关于为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3-066)。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2月18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参加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3年1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13年12月19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19号佳隆国际大厦A座1204室
邮编:100026
电话:010-63220272
传真:010-63220276
联系人:徐昕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天津晟普祥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