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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与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3-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3-02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与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5月19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23.35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00万股(含3,300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7,000万元。方案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与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获得2013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年10月30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2013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27,15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27,15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4,300,000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因此而引起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2013年11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以2013年11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3日为除权日,2013年11月14日为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定,现将发行价格下限和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价格下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下限由23.35元/股调整为11.68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1+总股本变动比例)

      =23.35元/股/(1+100%)=11.68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3,300万股(含3,3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6,600万股(含6,600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调整前的发行数量上限*(1+总股本变动比例)

      =3,300万股*(1+100%)=6,600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