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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2013-047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3年12月9日下午14时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芦墟镇318国道72K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共1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625831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4%,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625831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3.1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441079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16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朱其珍女士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长莫林弟先生、汪志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公司原控股公司部分借款展期归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27289896.221679003.7800通过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2610401799.881543000.1200通过

    议案一中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莫林弟先生为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817,519股,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原浩律师、朱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