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广告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专版
  • B3:股市行情
  • B4:市场数据
  • B5:数据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2013年12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B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版:信息披露
    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3-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部内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愿就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确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止,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越都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整。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四)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起,逐年分别兑付债券本金的20%,最后5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上限为3.90%。Shibor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1%,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

    (八)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九)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3〕2199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南屏路89号

    法定代表人:黄家云

    联系人:郭林燕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人民北路17号

    联系电话:0575-87106109

    传真:0575-87106107

    邮政编码:311800

    二、承销团

    (一)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黄凌、杜美娜、王崇赫、刘宏宇、孟晨、任贤浩、刘国平、彭子源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电话:010-85156322、010-65608354

    传真:010-65608440

    邮政编码:100010

    (二)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谢荣、盛超、谭静远、耿琳、杨婕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层

    联系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0

    邮政编码:200120

    (三)分销商

    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詹茂军、许杨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电话:010-88085128、010-88013865

    传真:010-88085129

    邮政编码:100033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锦燕、李加生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联系电话:010-85127685、010-85127686

    传真:010-85127929

    邮政编码:100005

    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伟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10-63222723

    传真:010-63222809

    邮政编码:100032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李宗泽、沙沙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

    联系电话:010-63210767、010-63210782

    传真:010-63210784

    邮政编码:100033

    三、托管机构: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联系人:张志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3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总经理:高斌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68875802-8245

    邮政编码:200120

    四、交易所系统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孙治山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9228

    传真:021-68807177

    邮政编码:200120

    五、审计机构: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尊农

    联系人:江亮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座15层

    联系电话:010-51120378

    传真:010-51120377

    邮政编码:100070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金波、张辰尧、史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7层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七、发行人律师:浙江博凡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38-4号

    负责人:何永灿

    联系人:李卫民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高湖路38-4号

    联系电话:0575-87252690

    传真:0575-87251708

    邮政编码:311800

    八、债权代理人/偿债资金专户监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营业场所:诸暨市暨阳街道浣东北路102号耀江时代广场1-3楼

    负责人:郦重淼

    联系人:石生贤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浣东北路102号耀江时代广场1-3楼

    联系电话:0575-87267066

    传真:0575-87267017

    邮政编码:31180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越都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整。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上限为3.90%。Shibor基准利率为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1%,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投资者认购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

    八、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九、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4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3年12月17日止。

    十一、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3年12月11日。

    十二、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3年12月12日。

    十三、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2月1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3年12月12日至2020年12月11日。

    十五、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起,逐年分别兑付债券本金的20%,最后5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牵头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二、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三、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在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及其他交易流通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具体申购配售办法请见发行前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的《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

    二、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认购办法如下: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阅。认购办法如下: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合格的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联系,凭加盖其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卡或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部分,其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接受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署的《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部分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的部分将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的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债权代理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应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5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的本金在2016年至2020年分期兑付,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起,逐年分别兑付债券本金的20%。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南屏路89号

    法定代表人:黄家云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物业管理,旅游项目投资开发及建设,土地开发利用、土地整理和收储,市政工程建设(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发行人于2006年10月8日注册成立,系由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土地开发、旅游开发、安置房建设等领域快速发展,并布局商贸、物业等业务板块,发行人正在逐步发展为一个以旅游业务为核心,大力发展商贸产业,继续保持在土地开发和安置房建设业务稳健经营的多元化、综合性的大型国有企业。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62,766.34万元,负债总额224,915.47万元,所有者权益537,850.8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35,094.73万元。2012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81,207.37万元,利润总额32,914.73万元,净利润32,913.4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167.40万元。

    二、设立及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由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并于2006年10月8日取得诸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30681100865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由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三期于2006年12月6日前缴付完毕。第一期出资为人民币5,000万元,业经诸暨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诸天宇验内[2006]字第16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年11月16日,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缴足第二期实收资本,公司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17,500万元,其中,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业经诸暨天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诸天宇评咨[2006]716号评估报告评估的实物(房屋产权)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资17,500万元,增资后实收资本为22,500万元,业经诸暨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诸天宇验内[2006]字第189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年12月6日,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缴足第三期实收资本,公司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其中,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货币资金出资2,500万元,增资后实收资本为25,000万元,业经诸暨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诸天宇验内[2006]字第2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的唯一出资人。

    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载明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

    (二)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构建和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内部有序高效运行。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确立了公司管理层,并建立了有效的会议议事规则。各部门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公司治理、决策、运营、监管的核心平台,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1、出资人

    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委派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

    (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9)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

    发行人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2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1名。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3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2名。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4、经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由董事兼任的,须经出资人同意。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职能部门组成

    发行人内设7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投资融资部、旅游发展部、规划设计部、建设管理部、拆迁安置部和计划财务部。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2)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负责员工绩效考核、薪酬福利及业务培训;

    (3)负责公司会务、接待、用车和食堂等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公司文件收发、档案管理及党群工作等;

    (5)负责公司办公机具及办公用品等管理。

    2、投资融资部:

    (1)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制定;

    (2)对公司拥有的产权进行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

    (3)研究与投资项目相关的政策、法规,了解项目开发前景和市场情况;

    (4)负责公司土地整理和出让业务板块的经营管理。

    3、旅游发展部:

    (1)管理公司旗下各景区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做好景区客流接待工作;

    (2)规划及负责各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工作;

    (3)按时统计、整理并报送旅游区各项统计指标;

    (4)整合各项旅游资源,编制旅游业务未来发展规划;

    (5)宣传及推介景区资源;

    (6)管理景区内商业设施的经营;

    (7)处理及反馈游客投诉。

    4、规划设计部

    (1)负责对区域内的旧城改造工作进行规划设计;

    (2)负责对实施项目进行专项规划;

    (3)负责对辖区内的改造工程进行设计。

    5、建设管理部

    (1)负责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和可行性论证;

    (2)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负责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施工监管和建设完成后的跟进管理;

    (4)对拥有物业和商铺进行管理和维护。

    6、拆迁安置部

    (1)负责旧城改造拆迁户的安置工作;

    (2)负责安置专用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3)负责安置房小区的规划设计;

    (4)负责安置房的分配工作;

    (5)做好拆迁安置小区的后续物业管理。

    7、计划财务部

    (1)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报告及利润分配计划;

    (2)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

    (3)负责公司财务的各项收支、审核及结算工作;

    (4)做好公司税务筹划,编制相关税务报表、各项税收的申报、缴纳及办理其他税务事项;

    (5)负责会计、统计等相关报表的编制汇总工作;

    (6)做好财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五、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计4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合并范围一级子公司情况表

    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一)诸暨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诸暨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投公司”)于1999年10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天武,经营范围包括风景区的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商品销售;土地收储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旅投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旅投公司资产总额186,477.05万元,负债总额88,739.22万元,所有者权益97,737.82万元。自成立以来,旅投公司先后完成了西施殿景区、鸬鹚湾古渔村景区、浣纱江景观带、美苑休闲娱乐区、三江口湿地生态保护区和桃源景区等旅游景区的改扩建工程,并承担了斗岩、汤江岩游客中心和户外拓展基地等旅游配套设施的设计建造工作。

    (二)诸暨市兴城置业有限公司

    诸暨市兴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城置业”)于2006年10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国成,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房地产信息服务、旧城拆迁服务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兴城置业的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兴城置业资产总额117,250.13万元,总负债40,221.88万元,所有者权益77,028.25万元。兴城置业自成立至今主要从事越都南苑和越都花园两个安置小区建设,总投资额7.7亿元,目前安置小区已交付使用。

    (三)诸暨浣江国际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

    诸暨浣江国际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城公司”)于2012年6月4日成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国强,经营范围包括商贸城项目开发建设、物业管理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商贸城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80.00%,通过子公司兴城置业间接持股比例为20.00%。

    (四)诸暨市越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诸暨市越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邑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阮路,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工程建设、拆迁服务等。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越邑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为60.00%,通过子公司兴城置业间接持股比例为40%。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经历

    (一)发行人董事会成员

    赵国成先生,1968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诸暨市草塔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诸暨市马剑镇镇长、书记、人大主席,诸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书记。现任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冰先生,196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诸暨市越城储蓄所主任,浙江经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诸暨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融资部经理,诸暨市浣江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斯双灿先生,1962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诸暨市财税局预算科副科长,诸暨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科长,诸暨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科科长。现任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二)发行人监事会成员

    黄肃文先生,1967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武警巨州市副中队长、参谋,武警绍兴市支队中队长、政治处干事、教导大队队长、副支队长,诸暨市残联副理事长。现任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长。

    杨全锋先生,1973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诸暨市公安局大唐派出所所长,诸暨市大唐镇党委委员,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杨泽伟先生,197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诸暨市暨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诸暨市五泄镇人民政府纪委书记。现任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骆超先生,1974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职称。曾任诸暨市建筑业管理局团委书记兼科技科科长,诸暨市援川指挥部副指挥长。现任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何俊先生,197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诸暨市政府办公室涉外科科长。现任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黄家云先生,196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诸暨支行信贷客户经理,诸暨市旧城改造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资发展处副处长、处长。现任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阮路女士,197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诸暨农村合作银行山下湖分理处主任。现任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发行人是由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目前以土地开发、旅游、商贸和安置房建设作为主要经营领域。其中,土地开发和安置房建设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公司在该领域具有成熟的开发流程和丰富的运作经验,未来业务量也将持续保持稳健增长;旅游业为公司重点业务板块,公司将发挥自身在诸暨旅游业内的垄断地位,对西施故里、五泄、斗岩、汤江岩、东白湖及珠宝城等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商贸为公司重点支持的新业务增长点,将依托诸暨市环保新能源产业集群优势,以环保设备贸易为突破口,逐步建设成重要的区域商贸集散中心。

    (一)土地开发

    1、土地开发是城市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基础行业

    土地开发是为解决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用地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深度所进行的活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城市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土地开发的需求和要求也日渐提升:一方面,在新城镇建设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将闲置土地或其他用途的土地进行整理开发,达到城镇建设的基本用地要求;另一方面,在已建成城区的深入开发和旧城改造过程中,也需要将腾退土地进行再次开发,以便投入新的用途。

    图:1990年以来我国城市化率

    单位:%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城镇化策略的推进,我国的城市化率稳步提升,特别是在2000年以后,我国已经进入了城镇化加速阶段,城市化率已突破50%。从全球来看,城市化进程开展较早、完成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目前的城市化率基本稳定维持在90%以上,表明我国仍然有潜力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保持对城市化用地的旺盛需求。同时,目前部分建设较早的城市已经出现了由于规划不科学等原因造成的内城衰败现象,旧城改造工作正在大面积展开。因此,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大量城市开始更加注重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土地开发行业将作为先导和基础行业不断稳定增长。

    2、诸暨市核心区块土地开发有序进行

    诸暨市总面积2,311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3.1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旧城改造区域5.426平方公里,其拆迁改造、土地整理工作已于2006年有序开展,至今已完成开发面积过半,积累了丰富的土地开发经验。未来,诸暨市将继续对剩余的核心旧城区进行逐步规划、拆迁、整理、改造、扩建和新建工作;同时诸暨市其他区块的土地整理出让工作也在稳步展开,未来较长时间内,诸暨市的整体土地开发业务量将保持不断增长,区域行业经营环境优良。

    (二)旅游业

    1、旅游业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战略性产业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作为一种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综合效益好、创造就业机会多的朝阳产业,被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日益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首次将旅游业提升到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高度;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细化了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指针及方案;随着《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将旅游业的发展带入新一轮的繁荣周期。

    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信息,2012年我国全年共接待入境游客1.32亿人次,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500亿美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2%和增长3.1%;国内旅游人数29.6亿人次,收入22,706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12.1%和17.6%;中国公民出境人数达到8,31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8.4%;旅游业总收入2.5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

    图:2000年以来我国旅游市场增长情况

    单位:万人、亿元、亿美元

    根据《纲要》的规划,到2015年,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3亿人次,年均增长率为10%;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5亿人次,年均增长率为3%;旅游外汇收入达到58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5%;出境旅游人数达到8,800万人次,年均增长率为9%;旅游业新增就业人数达到1,650万人,每年新增旅游就业60万人。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10%。

    综上所述,旅游业作为重要的战略性产业,在供求两端均呈现出旺盛的增长潜力,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贡献程度将日益增加。

    2、浙江省旅游业发展环境优越

    发行人所处的浙江省是传统的旅游业强省,具备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截至2012年末,浙江省共有A级旅游区(点)324个,其中5A级旅游区(点)10个,4A级旅游区(点)133个,3A级旅游区(点)85个;创建了29个旅游经济强县,重点培育了191个旅游强镇和数百个特色旅游村;形成了以西湖、富春江-新安江、浣江-五泄、雁荡山、莫干山、普陀山、天台山、楠溪江、嵊泗列岛、双龙洞、仙都、雪窦山、江郎山、仙居等14个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杭州、宁波、绍兴、衢州、临海5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节点的成熟区域性旅游网络。

    2012年,浙江省共接待国内游客3.91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475.8亿元;接待入境游客866万人次,实现国际旅游收入51.5亿美元。全省共实现旅游收入4,801.2亿元,相当于当年全省GDP的13.9%。

    3、诸暨市旅游业资源丰富、发展迅速

    诸暨市是越国古都、西施故里所在地,区域面积2,31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6.67万,现辖27个镇乡(街道),468个行政村,67个城镇社区。诸暨市在自然环境、旅游资源、交通和区位方面都具备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在自然环境方面,诸暨地处浙中内陆,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水较多,光照充足,气温年平均为16.3℃,常年平均降水量约1,373.6毫米,降水日年均约158.3天,相对湿度约82%,日照年均约1,887.6小时,年日照百分率为45%,舒适宜人;在旅游资源方面,诸暨境内山川秀丽,有著名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浣江-五泄风景区,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在交通和区位方面,诸暨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中北部,浙赣铁路、杭金衢高速公路、诸永高速公路和规划建设中的铁路杭长客运专线、诸暨至绍兴高速公路贯穿全境,距上海200公里,杭州90公里,萧山国际机场60公里,归属于杭州都市经济圈内。

    近年来,受益于自身的区位优势和丰富旅游资源,诸暨市旅游经济快速前行。2012年,诸暨市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01万人次,同比增长24.2%,其中国内游客991万人次,增长24.3%。实现旅游总收入100.63亿元,同比增长24.2%,其中旅游外汇收入2,533万美元,同比增长9.6%。全市共有星级饭店21家,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7家、三星级6家;旅行社总数达27家。

    诸暨市将旅游业发展列为优先关注的工作重点。仅2012年,诸暨市先后举办了诸暨市陈宅镇环石壁湖自行车公开赛、首届西施故里旅游文化暨书画艺术节、第七届杭州西湖-诸暨西施故里荷花会、第十四届五泄观瀑节、诸暨市首届银杏节、第四届采购大会、第六届七彩五泄山水节等多项旅游推介促进活动,显著提高了诸暨旅游在周边省市的影响力。未来,诸暨市将更好地依托临近的杭州-绍兴旅游集散区,进一步挖掘古越文化中心及西施故里的旅游价值,将旅游业打造成重要的支柱产业。

    (三)商贸行业

    1、我国商贸行业快速发展,前景广阔

    商品贸易行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其繁荣程度和产业规模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大宗商贸和批发零售业等商品贸易流通产业发展异军突起。

    图:2000年以来我国社会商品零售规模增长情况

    单位:亿元、%

    ■图:2000年以来我国批发零售业增长情况

    单位:家、亿元

    商品贸易流通行业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同时又是促进经济继续深化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由于商贸行业具有吸纳就业人数多、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效果明显、促进生产和拉动消费作用大的特点,该行业日益成为国家大力推动和鼓励的朝阳产业。

    2012年,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农产品批发、零售增值税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要多管齐下,切实把流通效率提上去、中间成本降下来,真正让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得到好处”,在肯定了我国过去几年商贸行业发展成绩的基础上,为今后商贸业继续发展壮大、转变增长方式、细化深入分类指明了方向。

    总体来看,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和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商品贸易流通行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在目前的基础上向着更专业、更细分、更高效和更具规模的方向发展。

    2、商贸行业区域发展不平衡,专业商贸尚在起步阶段

    近年来,在国内商品贸易流通行业发展较快的同时,也面临着区域间发展不平衡、行业内部分工尚不明确等问题。商贸行业发展程度直接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挂钩,目前我国呈现出东部地区商贸行业实力较强,中西部地区逐渐起步,努力实现追赶的局面。目前国内的商贸主要分为批发零售和大宗商品贸易两个品类,其中批发零售主要与民众生活挂钩,而大宗商品贸易则主要为工业化生产服务。除了钢铁、粮食、煤炭等少数品种以外,国内专业化产品的大宗贸易和商贸集散中心仍然较少,尚处于起步阶段。

    发行人所在的浙江省是我国商品贸易流通最为繁荣的区域之一,在多年的探索中商贸行业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发展经验,并得到当地政府及关联产业的大力支持。诸暨市经济发达,是传统的商贸强市。2012年,诸暨市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1.22亿元,增长17.6%,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中,批零贸易业实现零售总额96.72亿元,增长18.6%,商品市场成交活跃。2012年末,全市共有商品交易市场85个,成交额441.30亿元,成交额超亿元市场12个,超10亿元市场6个。

    发行人的商贸板块业务定位于从环保装备专业商贸出发,逐步发展成为区域内最大的以环保装备贸易为核心竞争力、兼具综合物资贸易集散中心功能的大型全种类地区商贸核心。环保装备制造是诸暨市与袜业、珍珠、铜加工及新型材料、机电装备制造、纺织服装业并重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将对发行人商贸业务的发展起到大力推动作用。

    (四)安置房建设

    1、房地产行业总体发展向好

    房地产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一方面与普通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决定着众多上下游关联产业的发展。尽管近年来出现了房地产市场过热的情况,但房地产市场已经在调控中逐步趋于理性,投机性需求不断被挤出,合理需求得到保障。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呈现总体向好的趋势。

    图:近年来国房景气指数

    从诸暨市房地产市场来看,2012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9.43亿元,增长13.2%,房屋施工面积725.70万平方米,增长18.9%。全市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130.27万平方米,下降4.4%,商品房销售额113.13亿元,增长8.2%。其中,住宅类商品房销售面积为97.02万平方米,下降20.1%;居民住宅需求向改善型、高档型过渡,2012年,全市140平方米以上住房销售面积57.82万平方米,下降30.2 %,别墅、高档公寓销售面积9.8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7.2%。

    2、安置房和保障房建设受到特殊政策支持

    安置房、保障房等特殊用途住房一直以来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近两年来,国务院牵头住建部、财政部等部委对特殊用途住房建设给予了特殊政策优惠;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和住建部相继下发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保障房建设进入新一轮建设高峰。

    图:2012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单位:万套、%

    发行人所经营的安置房建设业务主要负责根据城市改造拆迁的需要,为因用地重修规划而动迁的居民重新提供安置用住房。该项业务与城市规划设计、土地整理、工程建造设计等行业密切相关,并受到政府的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因而安置房建设行业目前处于稳定的可持续发展路径中。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一)成熟的运作优势

    发行人成立以来,在土地开发与整理、旅游区开发与经营、安置房建设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运作经验,建立了严密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具备完整的盈利链条和有力的成本控制方法。发行人成熟的运作优势将在未来的发展中、特别是对商贸等领域的开发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帮助发行人的业务稳步拓展、盈利能力持续增强、现金流保持稳健。

    (二)主营业务领域的垄断地位

    发行人从事的土地开发、旅游开发、商贸和安置房建设业务在诸暨市处于垄断地位。发行人负责经营诸暨市全部优质旅游资源,是诸暨市唯一一家经营核心城区改造及拆迁安置业务的公司,是国际商贸城项目的唯一建设主体。根据市政府对公司的明确定位,发行人未来将继续在上述领域保持在诸暨市乃至绍兴市的垄断地位,继续贯彻精细化传统业务、积极开拓新业务的经营理念。

    (三)诸暨市发达的经济依托

    诸暨市位居2011年全国百强县第18位、福布斯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第15位、2013年福布斯中国最富有县级市第2位。诸暨市经济繁荣,产业发达,拥有袜业、珍珠、铜加工及新型材料、机电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环保新能源等六大工业产业集群。目前拥有个体工商企业10万余家,规模以上企业近3,000家,年销售超亿元企业近300家,中国企业500强3家,上市公司9家,国家级品牌100余件,生产的30多只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一。诸暨市被誉为“中国袜业之都”、“中国珍珠之都”、“中国香榧之都”。2012年,诸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10.67亿元,比上年增长10.1%。2012年诸暨市全市人均生产总值为75,569元,增长9.9%;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92.60亿元,增长15.7%,其中中央收入39.98亿元,增长16.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2.62亿元,增长15.0%。

    依托于诸暨市发达的经济基础和雄厚的财政实力,发行人主营的各项业务将与当地经济建设形成良好互动循环,同时内部各项业务之间相互促进推动,最终促进发行人业绩持续增长。

    (四)诸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作为诸暨市最重要的国有投资发展公司,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受到诸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诸暨市国资委通过划转优质股权,诸暨市财政局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发行人业务扩展和资源整合。另外,诸暨市地方税务对发行人给予部分税收返还,诸暨市财政对发行人拟实施的西施故里综合开发项目(二期)建设资金给予银行借款全额贴息,对项目建设给予明确的配套资金安排。

    未来,诸暨市政府将继续在旅游开发和旧城改造相关的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及国际商贸城建设方面对发行人给予大力支持,这将成为发行人拓展业务的有力保障。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状况

    目前,发行人形成以土地开发、旅游开发、商贸和安置房建设为主的业务领域,其中发展比较成熟的土地开发业务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旅游业务形成的收入也在逐步增长。未来随着西施故里综合开发工作的推进和旗下旅游资源的整合,旅游业务带来的收入将稳步攀升;同时,商贸业务的发展壮大也有望成为发行人未来业绩的新增长点。

    表:发行人2010-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2010-2012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6,563.80万元、86,616.61万元、81,207.37万元,呈现出稳健经营态势。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土地开发收入、旅游门票收入、工程收入和其他收入四部分构成。

    1、土地开发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对旧城区5.426平方公里的旧城区土地进行规划、改造、开发、招商引资和物业经营管理,多年来已经完成多项拆迁、安置和土地开发工作。该片区域是诸暨市地价最高、位置最核心的城区地块,拥有超过2,500年的悠久历史,自然及人文环境极其优越。

    发行人未来的开发范围将逐渐开始向老城区南北两翼拓展。目前,发行人剩余的待开发土地面积仍然超过2平方公里,且位于诸暨市中心城区,计划改造投资超过15亿元;另有正在规划设计的市南区调理整治项目,预计投资约8亿元。未来该业务板块还将继续保持公司盈利及偿债重要来源的地位。

    2、旅游业务

    发行人的旅游业务在诸暨市具有垄断地位,旗下集聚了诸暨市范围内最优质的旅游资源,全面负责旅游资源的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

    西施故里旅游区规划面积1.44平方公里,是国家AAAA级旅游区,主要以西施文化为主题,以充分展示古越文化和西施故里风情为设计理念。经过西施故里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完成了鸬鹚湾古渔村景区、美苑休闲娱乐区、三江口湿地生态保护区和浣江景观带的开发,目前该区域已初步建成为一处自然风光优美、文化内涵丰富、配备基本游览设施、经济效益良好、具有时代活力的风景游览胜地。

    五泄风景区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级旅游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以一水五折、融合了蜿蜒曲折之情与奔放豪迈之势的瀑布为世人所赞叹。五泄风景区中拥有佛教曹洞宗创始人良价披剃的五泄禅寺、华东特有的楠木林、江南罕见的鱼化石等珍贵资源,每年吸引超过三十万海内外游客慕名而来。

    斗岩风景区位于诸暨市西南部,距市区和五泄风景区均为15公里,系绍兴市风景名胜区。斗岩风景区面积8平方公里,主峰斗岩,原名陡岩,陡然而立,峥嵘峭拔。游览斗岩,趣在攀登。斗岩风景区内有斗岩大佛、千佛山、金井龙潭、白云禅院、西黄岩等景点,以其峰奇、岩陡、石怪、洞幽、泉清而著称;气候冬暖夏凉,常年云雾缭绕,是丹霞地貌特征的典型代表地区。

    汤江岩风景区依偎于安华湖畔,有“无山不崖、无崖不石,无石不洞,无洞不穿”之奇,以其秀丽的风景和奇峻的地貌闻名。汤江岩风景区利用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洞穴优势,开辟了深受年轻人喜爱的户外拓展运动,目前是华东地区规模最大的户外拓展训练基地之一。

    发行人拥有的旅游资源种类风格各异,形成了互补型旅游资源密集区域,吸引了本地市民出游、长三角区域短途旅游客流、国内客流和入境游客流相互交织叠加,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目前,在传统的游览业务外,发行人已经开始深入挖掘旅游资源的多重用途,设立了赛艇、皮艇训练中心、全国青少年攀岩中心、户外素质拓展训练基地等差异化旅游项目,并设立了酒店、餐饮、商业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

    随着发行人对景区经营模式的日益完善和对旅游资源的不断整合,各景区之间的集群效应将逐步显现;公司旅游业务的经营收入将不再局限于门票收入,而是在加强景区旅游管理的同时,提升区域内酒店、餐饮、休闲、户外扩展、训练基地等高附加值业务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获得可观收益、加强旅游板块的收入多样化。

    3、商贸业务

    (下转B7版)

    发行人/越都投资/公司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簿记建档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基本利差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是国际上通行的债券销售形式。
    簿记管理人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队。
    承销团协议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债券托管机构/证券登记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债权代理人/偿债资金专户监管人/中信银行绍兴诸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债券持有人持有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债权代理协议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签订的《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制定的《2013年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作日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计息年度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前一个自然日止。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

    直接持股

    (%)

    间接持股

    (%)

    合计持股

    (%)

    1诸暨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000100.00%-100.00%
    2诸暨市兴城置业有限公司8,000100.00%-100.00%
    3诸暨浣江国际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15,00080.00%20.00%100.00%
    4诸暨市越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00060.00%40.00%100.00%

    项 目2012年度2011年度2010年度
    土地开发收入79,373.0784,034.26134,402.19
    门票收入1,093.311,563.931,552.40
    工程收入422.27545.53184.99
    其他收入318.72472.89424.22
    合计81,207.3786,616.61136,563.80

      发行人 诸暨市越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