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3-04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2月18日(周三)下午13: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本公司曾于2013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再次将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18日(周三)下午13:30,会议签到时间为12:30-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召开方式及地点: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鉴湖路1587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公司部分所控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议案》;(详见2013年10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39)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1审议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3.2审议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3审议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4审议发行数量
3.5审议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3.6审议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3.7审议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3.8审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3.9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重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审议的2-9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3年1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第9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2月11日(周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集中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6-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37161
联系人:张姗姗、肖小红
联系电话: 021-31215599-6857、021-31215599-6858
传真:021-31215599-6870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出席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 持有的 股股份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序号 | 表决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为公司部分所控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3.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3.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3.4 | 发行数量 | |||
3.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3.6 |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 |||
3.7 |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
3.8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3.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 |||
8 |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9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全部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其他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帐户卡:
授权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3年12月11日交易结束后,我公司(个人)持有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股东签名:
2013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2、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总提案数:17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496 | 精工投票 | 17个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7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7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序号 | 表决议案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为公司部分所控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元 |
3.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3.01元 |
3.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3.02元 |
3.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03元 |
3.4 | 发行数量 | 3.04元 |
3.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3.05元 |
3.6 |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 3.06元 |
3.7 |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3.07元 |
3.8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3.08元 |
3.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09元 |
4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元 |
6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 7.00元 |
8 | 关于重新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8.00元 |
9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00元 |
全部议案 | 99.00元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1日A股收市后,股权登记日持有“精工钢构”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96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股权登记日持有“精工钢构”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96 | 买入 | 1.00元 | 1股 |
股权登记日持有“精工钢构”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反对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96 | 买入 | 1.00元 | 2股 |
股权登记日持有“精工钢构”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弃权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96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 99.00 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二)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四)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