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保证金理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嘉实保证金理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宝A、嘉实宝B | |
基金主代码 | 519808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2月1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保证金理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保证金理财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嘉实宝A | 嘉实宝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19808 | 519809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3]1196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6日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12月11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8471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3,322,364,400.00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328,888.00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3,322,364,400.00 |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328,888.00 | |||||
合计 | 3,322,693,288.00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数量区间 | 0 | 0至10万份(含) | 10万份至50万份(含) | 50万份至100万份(含) | 100万份以上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 0 | 0 | 0 | 0 | 0 |
其中: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 0 | 0 | 0 | 0 | 0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12月11日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折算后的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为0.01元。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