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40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2月6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12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的董事7名,杨海飞董事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韩学高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振清先生主持,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临2013-041)。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少良先生、韩学高先生、杨海飞先生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3-042)。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公告》(临2013-043)。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3-044)。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41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
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将持有的合营企业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钱湖国际”)45%的股权以18,6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投公司”)。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批。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持有的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钱湖国际”)45%的股权转让给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投公司”),并签订《关于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下称“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东投公司拟以18,655万元的股权交易价格受让我公司持有的钱湖国际45%股权。同时,东投公司将及时向钱湖国际提供资金以归还我公司对钱湖国际的全部债权,并解除我公司为钱湖国际提供的担保。
2013年12月11日,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公司的选聘程序合法,且资产评估公司具有独立性,具有相关资质,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资产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适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论合理,能够客观地反映标的资产目前的实际情况;此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对此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本次转让股权事宜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3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有利于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加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本次转让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没有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批。
二、交易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茗湖山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光良
注册资金:45,000万元
实收资本:4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30日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苗木的培育和种植;文艺创作。
东投公司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
东投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60,913.41万元、净资产241,665.60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3,163.83万元、净利润1.14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钱湖国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堰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资比例低于25%)
法定代表人:李光良
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国际会议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会务服务;大型餐馆(含凉菜、生食海产品、点心制售、裱花蛋糕、刺身)(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美容、浴室(含桑拿)、游泳池、向接受本公司服务的客人销售酒、饮料、烟草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目前钱湖国际股东结构为:我公司持股45%、东投公司持股45%、凯悦国际酒店集团持股10%。
钱湖国际主要负责开发及销售位于宁波市东钱湖地区占地面积约881亩的住宅及酒店。该项目目前酒店已竣工并投入运营,住宅一期已完工并销售过半,其他住宅用地尚处于建设阶段。该项目内包含持有型物业,自2010年以来,受调控政策影响,项目虽仍具资产升值潜力,但周转放慢、回收期加长,与我公司发展战略不符。故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我公司拟对所持钱湖国际45%股权进行转让。截至目前,我公司对钱湖国际累计投入资金(含股权投资款及债权本金)约8.7亿元,通过此次股权转让预计可累计收回股权款及债权本息约10亿元。
我公司拟转让的钱湖国际45%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钱湖国际的另一股东凯悦国际酒店集团已书面同意我公司向东投公司转让钱湖国际45%股权。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13)A-0001号《审计报告》,钱湖国际截至201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2,424.03万元、净资产-12,841.79万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0,610.47万元、净利润-8,414.81万元。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3,188.14万元、净资产-4,426.98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6,071.81万元、净利润-12,162.21万元。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2、评估范围:钱湖国际全部资产与负债
3、评估基准日:2013年6月30日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5、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名称: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B×100% | ||
1 | 流动资产 | 109,322.16 | 133,433.31 | 24,111.14 | 22.06 |
2 | 非流动资产 | 143,058.23 | 173,086.35 | 30,028.12 | 20.99 |
3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4 | 长期股权投资 | 500.00 | 392.52 | -107.48 | -21.50 |
5 | 固定资产 | 108,821.52 | 103,394.63 | -5,426.90 | -4.99 |
6 | 在建工程 | 7,586.69 | 672.18 | -6,914.51 | -91.14 |
7 | 无形资产 | 17,428.66 | 59,905.67 | 42,477.01 | 243.72 |
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721.36 | 8,721.36 | - | - |
9 | 资产总计 | 252,380.39 | 306,519.66 | 54,139.26 | 21.45 |
10 | 流动负债 | 206,162.38 | 206,162.38 | - | - |
11 | 非流动负债 | 59,000.00 | 59,000.00 | - | - |
12 | 负债合计 | 265,162.38 | 265,162.38 | - | - |
1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2,781.99 | 41,357.28 | 54,139.26 | 423.56 |
评估增值原因为,钱湖国际获取项目土地使用权时间较早,土地价值增幅较大。具体内容详见天兴评报字(2013)第939号《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此次交易定价参考以上评估结果并结合市场因素确定。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
东投公司受让钱湖国际45%股权的价格为186,552,380.92元。
合同签署后于2013年12月25日前,东投公司向我公司支付60%首期股权转让款111,931,428.55元;在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东投公司向我公司支付20%股权转让款37,310,476.18元;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东投公司向我公司支付剩余20%股权转让款37,310,476.19元。
3、债权款及担保相关安排
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截至2013年6月30日评估基准日,我公司对钱湖国际享有的债权本息合计为864,133,216.08元,为钱湖国际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98,250,000.00元。
协议双方已就上述债权本息的支付达成了一致意见。东投公司承诺及时向钱湖国际提供资金以偿还上述全部债权本息,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东投公司将于规定期限内通过我公司认可的方式使债权人解除我公司为钱湖国际提供的上述担保责任。
为保障我公司债权的实现,双方约定由东投公司的关联机构向我公司提供土地抵押,将其合法有效拥有的、价值不少于我公司对钱湖国际享有债权总额的且未抵押予第三方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予我公司。
此外,东投公司之关联公司宁波东钱湖景福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东投公司向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就我公司对钱湖国际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4、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
合同经双方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在公司取得凯悦国际酒店集团就本次股权转让出具的书面同意函、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及相关协议签署等条件满足后生效。
5、交割日
(1)合同生效且本次股权转让取得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批之日即为标的股权交割日(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交割日”)。
(2)自标的股权交割日起,公司原向钱湖国际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即全部退出钱湖国际管理。
(3)双方应于标的股权交割日后60日内完成因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税务、外管等各行政主管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6、违约责任
(1)东投公司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延迟在90日以内的,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延迟达90日以上的,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八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且我公司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
(2)若我公司迟延向东投公司提供办理股权过户应签署或出具的文件的,延迟在90日以内的,每延迟一日,按东投公司已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其支付违约金。延迟达90日以上的,每延迟一日,按东投公司已付的股权转让款金额的万分之八向其支付违约金,且东投公司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
(3)钱湖国际未按约定期限偿还我公司债权的,延迟在90日以内的,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延迟达90日以上的,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八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同时我公司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
7、合同终止及解除
若合同于2013年12月29日仍未生效,则合同即刻解除,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若合同已生效但于2013年12月29日前本次股权转让未取得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批的,合同即终止。
五、关于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期间,钱湖国际在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除我公司以外的钱湖国际股东承担并享有。
2、钱湖国际原有员工由股权交割后新股东及钱湖国际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留用,东投公司应确保钱湖国际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及时补偿,避免引起劳动纠纷,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交易所得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有利于调整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加营运资金;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控制公司长期资金投向,加快资金回笼,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
2、本次钱湖国际45%股权转让价款为18,655万元,预计增加当期税前利润约10,000万元(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七、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2、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3、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4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4、关于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1日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八届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5、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42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京泰祥和”)80%股权转让给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杭州银泰”),转让价格为25,526.67万元。
● 交易风险:因杭州银泰全部以现金支付股权转让款项,不会影响到本次交易目的的实现,交易风险较低。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公司与杭州银泰未发生交易;与不同关联人累计进行1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577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杭州银泰签署《股权转让暨合作协议》,将所持有的京泰祥和80%的股权转让给杭州银泰,转让价格为25,526.67万元,杭州银泰将全部以现金进行支付。
因杭州银泰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的关联人沈国军先生,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杭州上城区延安路98号2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沈国军
注册资金: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科技、环保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公共关系咨询。
根据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新会审字(2013)第929号审计报告,杭州银泰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8,223.80万元、净资产10,882.16万元,2012年度净利润为1,941.02万元。
沈国军先生为杭州银泰的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漷兴二街4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高一轩
注册资金: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出租商业用房。
京泰祥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已将京泰祥和100%股权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待协议双方履行相关程序后,公司将解除已质押的100%股权,不会妨碍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我公司将不再控制京泰祥和,从而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对京泰祥和无担保及委托理财事项。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21090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10月31日,京泰祥和总资产57,349.22万元、净资产4,118.75万元;2013年1-10月,京泰祥和营业收入2,476.28万元、净利润-881.25万元。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2、评估范围:京泰祥和全部资产与负债
3、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5、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名称: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1 | 流动资产 | 2,138.55 | 2,138.55 | - | - |
2 | 非流动资产 | 55,210.67 | 82,983.75 | 27,773.09 | 50.30 |
3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4 | 投资性房地产 | 55,210.41 | 82,983.49 | 27,773.08 | 50.30 |
5 | 固定资产 | 0.26 | 0.26 | - | - |
6 | 资产总计 | 57,349.22 | 85,122.30 | 27,773.09 | 48.43 |
7 | 流动负债 | 13,730.47 | 13,730.47 | - | - |
8 | 非流动负债 | 39,500.00 | 39,500.00 | - | - |
9 | 负债合计 | 53,230.47 | 53,230.47 | - | - |
10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4,118.75 | 31,891.83 | 27,773.09 | 674.31 |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原因为,随着城市经济不断发展,京泰祥和拥有的商业地产项目所处区位繁华程度、交通便利度不断提高,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房地产价格大幅提升。具体内容详见天兴评报字(2013)第885号《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此次交易定价参考以上评估结果并结合市场因素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标的股权:京泰祥和80%的股权
3、标的股权转让价格:本次交易定价以201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标的资产评估值31,891.83万元为主要参考依据,结合市场因素,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京泰祥和8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5,526.67万元。
4、股权转让款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首笔股权转让价款153,160,026.10元于本协议签署后10日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102,106,684.07元于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至京泰祥和名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交易标的债务及偿付安排
截至基准日,京泰祥和对我公司债务总额共计人民币84,391,747.04元,杭州银泰同意于2014年12月20日之前向京泰祥和提供资金用于偿还以上负债。
截至基准日,京泰祥和欠付贷款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420,000,000元,协议双方已就相关本息的支付达成了一致意见。
6、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京泰祥和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杭州银泰委派两名董事,我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并选举杭州银泰委派的一名董事担任董事长,董事长是京泰祥和的法定代表人。
7、协议生效条件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8、违约责任
(1)若我公司未按约定期限办理完毕本项目产权权属变更,杭州银泰同意给予七十五日延期。此后每迟延一日,我公司应按已收到标的股权转让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方支付迟延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杭州银泰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或要求我公司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杭州银泰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有权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2)若我公司未按约定期限办理完毕解除本项目股权质押手续,杭州银泰同意给予十五日延期。此后每迟延一日,我公司应按已收到股权转让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杭州银泰支付迟延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杭州银泰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或要求我公司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杭州银泰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有权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3)如杭州银泰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迟延一天,杭州银泰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我公司支付迟延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三十天的,我公司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或要求杭州银泰继续履行本协议。我公司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时,杭州银泰应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4)若杭州银泰未能按期限向京泰祥和提供足额款项导致京泰祥和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每迟延一日,杭州银泰应按京泰祥和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我公司支付迟延违约金,直至京泰祥和完全清偿全部款项止。
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出售公司的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非核心资产,符合公司的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
本次京泰祥和80%股权转让价款为25,526.67万元,预计实现税前收益约17,800万元(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12月11日,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程少良先生、韩学高先生、杨海飞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就该议案所涉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此次交易外,公司与杭州银泰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八、附件
1、关于将《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讨论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2、审计委员会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5、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6、关于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八届八次会议决议;
3、《股权转让暨合作协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5、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43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
授权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授权调整:公司拟在2013年度担保授权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将对北京京投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京投银泰置业”)的最高担保额度由300,000万元调减为200,000万元,对北京京投兴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京投兴业”)的最高担保额度由100,000万元调增为150,000万元,对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尚德置业”)的最高担保额度由100,000万元调增为150,0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54,125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00,300万元。
●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3年度在担保授权总额88.30亿元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调整对京投银泰置业、京投兴业、尚德置业的担保额度。
二、担保授权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3年度融资总额、提供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3-013),公司2013年度对京投银泰置业、京投兴业、尚德置业的最高担保额度分别为300,000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现公司拟调整对以上三家公司的担保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调整前2013年最高担保额度 | 调整后2013年最高担保额度 |
北京京投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 10,000.00 | 15% | 300,000.00 | 200,000.00 |
北京京投兴业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 10,000.00 | 51% | 100,000.00 | 150,000.00 |
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商品房 | 10,000.00 | 51% | 100,000.00 | 150,000.0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京投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18号楼6层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京投银泰置业2012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392,427.43万元、净资产9,822.27万元,2012年度净利润为-177.73万元。京投银泰置业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32,858.88万元、净资产8,896.94万元,2013年1-9月净利润-925.33万元。
2、北京京投兴业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一轩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巴沟路1号3幢1层103房间
成立日期:2013年2月8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京投兴业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11,278.06万元、净资产1,894.10万元、净利润-105.90万元。
3、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庆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6号楼4层1258室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商品房。
尚德置业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16,615.49万元、净资产232,155.98万元、净利润-144.02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354,125万元,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2.4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00,300万元,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4.52%。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44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5日(星期三)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临2013-041)、《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3-042)、《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公告》(临2013-043)。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 传真:(010)85172628
五、其他事项
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
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及手机: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45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12月6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12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其中亲自出席的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建华先生主持,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临2013-041)。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3-042)。
该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3-046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因公司正在筹划进一步调整投资布局、处置非核心资产,已于2013年12月10日起停牌。
201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临2013-041)和《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临2013-042)。以上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目前尚有其他资产处置项目仍在推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如顺利完成,预计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该重大事项,并在承诺时间内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