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
2013年第二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19123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6月14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申购起始日 | 2013年12月16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13年12月16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19123 | 519124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 是 | 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2013年12月16日为本基金的2013年第二次受限开放期。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受限开放期为上一封闭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个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5至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本基金在开放期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2.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场外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或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2、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 元。
3、直销机构(柜台方式)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
4、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 万 | 0.6% |
100 万≤M<300万 | 0.3% |
300万≤M<500万 | 0.1% |
500 万≤M | 每笔交易1000 元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限于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50份。
2、本基金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为50份。
3、场内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 份基金份额。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60天 | 1% |
60天≤N<1年 | 0.2% |
N≥1年 | 0 |
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60天 | 1% |
N≥60天 | 0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 网上交易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具体网点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查询本基金的发售公告及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逐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通过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aboutus/ssemember/memberlist/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3年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第二个受限开放日即2013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15%以内,如净赎回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部分确认,使得净赎回不超过15%。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赎回与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具体确认方法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4、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基金管理人将于受限开放日后第2个工作日(2013年12月18日),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上公告本次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本着诚信严谨的原则,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免长途话费)、021-33079999,公司网址:www.py-axa.com 。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期开通直销渠道日常转换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19123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6月14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3年12月16日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3年12月16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19123 | 519124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 是 | 是 |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仅在本基金开放期(包括受限开放期和自由开放期)时适用。具体办理时间与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2开放期: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受限开放期: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季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15%以内,如净赎回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部分确认,使得净赎回不超过15%。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及赎回申请全部确认。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内的转出业务也受净赎回比例影响,按当日赎回确认比例确认基金转出份额。
自由开放期: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第一个自由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3年以后的年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自由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自由开放期结束次日的3年以后的年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2.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
3.1.1赎回费用
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
3.1.2申购费用补差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在网上直销渠道各结算模式的日常执行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相关费率公告。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用为0。
3.1.3具体计算公式
3.1.3.1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3.1.3.2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基金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3.1.4基金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在浦银安盛网上直销渠道持有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14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6%、0%和1.5%。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为0.99元、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1.20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99×0%=0元
转出金额=10,000×0.99=9,900元
申购补差费率=1.5%-0.6%=0.9%
申购补差费用=9,900×0.9%/(1+0.9%)=88.31元
转换费用=0+88.31=88.31元
转入金额=10,000×0.99-88.31=9811.69元
转入份额=9811.69/1.20=8176.41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在浦银安盛网上直销渠道持有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6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C基金份额。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1.5%、0. 5%和0%。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1.20元、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C为0.99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C的基金份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20×0.5%=60元
转出金额=10,000×1.20=12,000元
申购补差费率=0%-1.5%=-1.5% (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12,000×0/(1+0)=0元
转换费用=60+0=60元
转入金额=10,000×1.20-60=11,940元
转入份额=11,940/0.99=12060.61份
3.1.5基金转换赎回费率和转换申购补差费率说明
3.1.5.1本公司网上交易的各结算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有所不同,投资者通过各结算渠道进行旗下基金转换业务所需支付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将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为基础,同时依照各结算渠道优惠后的申购费率进行计算;
3.1.5.2本公司网上交易的各结算渠道的优惠费率以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3.1.5.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公司客服热线了解、查询具体各结算渠道基金转换补差费率。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 适用基金
投资者可以在直销渠道办理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C与本公司旗下下列基金: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0)、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19111)、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519112)、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3)、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5)、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6)、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19509)、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代码:519510)、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7)和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20)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 C之间不可相互转换。
3.2.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2.3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出基金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2.4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3.2.5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3.2.6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持有人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3.2.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3.2.8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2.9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3.2.10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3.2.11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时,为巨额赎回,各基金巨额赎回比例以《招募说明书》为准。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3.2.12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将被处理为失败。
3.2.13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网上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5.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
5.2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5.3咨询方式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邮 编:200020
客服专线:021-33079999 4008828999
网址:www.py-axa.com
5.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期在浦发银行开通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19123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6月14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3年12月16日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3年12月16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 |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19123 | 519124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 是 | 是 |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仅在本基金开放期(包括受限开放期和自由开放期)时适用。具体办理时间与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2开放期: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15%以内,如净赎回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部分确认,使得净赎回不超过15%。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及赎回申请全部确认。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内的转出业务也受净赎回比例影响,按当日赎回确认比例确认基金转出份额。
本基金的自由开放期为: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第一个自由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3年以后的年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自由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自由开放期结束次日的3年以后的年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2.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
3.1.1赎回费用
按照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
3.1.2申购费用补差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用为0。
3.1.3具体计算公式
3.1.3.1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3.1.3.2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基金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3.1.4基金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在浦发银行渠道持有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6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6%、0.2%和1.5%。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为0.99元、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1.20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99×0.2%=19.8元
转出金额=10,000×0.99=9,900元
申购补差费率=1.5%-0.6%=0.9%
申购补差费用=9,900×0.9%/(1+0.9%)=88.31元
转换费用=19.8+88.31=108.11元
转入金额=10,000×0.99-108.11=9,791.89元
转入份额=9,791.89/1.20=5,159.91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在浦发银行渠道持有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10,000份。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C,10,000份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未付收益为10元,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为1.00元、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C为0.98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C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0=10,000元
申购补差费率=0%
申购补差费用=0元
转换费用=0元
转入金额=10,000+10=10,010元
转入份额=10,010/0.98=1,0214.29份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适用基金:
投资者可以在浦发银行分别办理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基金代码:519123)、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C(基金代码:519124)与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0)、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19111)、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519112)、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3)、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5)、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6),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19509)、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代码:519510)、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17)和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20)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A、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开债券 C之间不可相互转换。
3.2.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3.2.2.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2.2.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出基金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2.2.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3.2.2.4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3.2.2.5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持有人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3.2.2.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3.2.2.7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2.2.8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3.2.2.9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3.2.2.10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时,为巨额赎回(各基金巨额赎回比例以招募说明书为准)。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3.2.2.11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将被处理为失败。
3.2.2.12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4 适用销售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5.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
5.2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5.3咨询方式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邮 编:200020
客服专线:021-33079999 4008828999
网址:www.py-axa.com
5.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在上海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经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协商一致,自2013年12月16日起,开通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银行渠道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某只开放式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浦银新兴产业”,基金代码:519120)、浦银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浦银季季A”,基金代码:519123)和浦银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以下简称“浦银季季C”,基金代码:519124)。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日在上海银行办理浦银新兴产业、浦银季季A、浦银季季C与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浦银价值”,基金代码:519110)、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浦银收益A”,基金代码:519111)、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以下简称“浦银收益C”,基金代码:519112)、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浦银生活”,基金代码:519113)、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浦银300”,基金代码:519116)、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浦银货币A”,基金代码:519509)、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类(以下简称“浦银货币B”,基金代码:519510)、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浦银基本面400”,基金代码:519117)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以及浦银新兴产业、浦银季季A、浦银季季C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但浦银货币基金A、B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浦银季季A、浦银季季 C之间不可相互转换。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二、业务办理时间
(一)浦银季季A和浦银季季C的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1)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仅在本基金开放期(包括受限开放期和自由开放期)时适用。具体办理时间与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开放期: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15%以内,如净赎回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部分确认,使得净赎回不超过15%。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及赎回申请全部确认。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内的转出业务也受净赎回比例影响,按当日赎回确认比例确认基金转出份额。
本基金的自由开放期为: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第一个自由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3年以后的年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自由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自由开放期结束次日的3年以后的年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二) 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办理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三、适用投资人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通过上海银行渠道持有上述任一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四、适用销售机构
上海银行销售渠道。
五、基金转换业务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
(一)赎回费用
按照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
(二)申购费用补差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用为0。
(三)具体计算公式
1.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基金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四)基金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1、浦银新兴产业的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在上海银行渠道持有浦银货币基金份额10,000份。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新兴产业,10,000份浦银货币基金的未付收益为10元,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5%。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货币为1.00元、浦银新兴产业为1.05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新兴产业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0=10,000元
申购补差费率=1.5%
申购补差费用=10,000×1.5%/(1+1.5%)=147.78元
转换费用=147.78元
转入金额=10,000+10-147.78=9,862.22元
转入份额=9,862.22/1.05=9,392.59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在上海银行渠道持有浦银新兴产业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6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新兴产业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收益A。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1.5%、0.5%和0.8%。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新兴产业为1.2元、浦银收益A为1.15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收益A的基金份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20×0.5%=60元
转出金额=10,000×1.20-60=11,940元
申购补差费率=0.8%-1.5%=-0.7%(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11,940×0/(1+0)=0元
转换费用=60+0=60元
转入金额=10,000×1.20-60=11,940元
转入份额=11,940/1.15=10,382.60份
4. 浦银季季的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在上海银行渠道持有浦银季季A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6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季季A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新兴产业。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6%、0.2%和1.5%。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季季A为0.99元、浦银新兴产业为1.20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新兴产业的基金份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99×0.2%=19.8元
转出金额=10,000×0.99=9,900元
申购补差费率=1.5%-0.6%=0.9%
申购补差费用=9,900×0.9%/(1+0.9%)=88.31元
转换费用=19.8+88.31=108.11元
转入金额=10,000×0.99-108.11=9,791.89元
转入份额=9,791.89/1.20=5,159.91份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在上海银行渠道持有浦银货币基金份额10,000份。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季季C,10,000份浦银货币基金的未付收益为10元,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货币为1.00元、浦银季季C为0.98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季季C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0=10,000元
申购补差费率=0%
申购补差费用=0元
转换费用=0元
转入金额=10,000+10=10,010元
转入份额=10,010/0.98=1,0214.29份
六、基金转换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出基金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持有人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7、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8、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9、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0、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时,为巨额赎回(各基金巨额赎回比例以招募说明书为准)。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1、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将被处理为失败。
12、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七、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上海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指定基金的转换业务应遵循本公司及上海银行相关规定。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
3、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八、咨询方式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4
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3079999 4008828999
网站地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