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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3-53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3年12月11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完成召开形成决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常振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常振明先生正式就任本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政策(1.0版,201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验证管理办法(1.0版,201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信用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1.0版,201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中信银行核增2013年度不良资产核销额度方案》

      表决结果: 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2013年度不良资产损失核销额度增加32亿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信银行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综合考虑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及香港债券市场状况,本行拟在2015年12月31日前在香港发行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含)的人民币债券。

      (二)债券期限

      不超过10年期。具体将视市场利率变化和投资者需求而定。

      (三)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的确定将参考市场利率水平,并视最终的债券期限和市场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发行对象

      香港市场机构投资者和/或零售投资者。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发放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六)关于本次发行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授权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事宜可由任一被授权人办理,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机构、交易所等办理申请、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报告等手续;

      2、确定具体发行总额、发行批次、发行时间、每期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债券上市、兑付方式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合同和公告,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4、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要求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对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整;

      5、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其他事宜。

      以上事项办理后,董事会或被授权人员均应及时知会董事会全体成员。

      上述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七)本决议的有效期

      自本行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有效。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召集股东于2014年1月27日上午9:30开始以现场方式召开本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中信银行核增2013年度不良资产核销额度方案》、《关于选举王秀红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其他按照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本行章程规定,本行召开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前45至50日的期间内通知股东,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安排将于2013年12月13日左右发出通知并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