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尝鲜”
首单长期限含权中票
首单长期限含权中票
201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媛 高文力 ○编辑 孙忠
中期票据再迎创新,首单长期限含权中票即将落地。国电电力昨日发布公告,将于12月18日发行10亿中票,期限在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都将长期存续。
与传统中期票据相比,本期中票在发行条款方面具有不少创新设置。最引人注目的是,本期中期票据的期限为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国电电力在第5年及之后每年的付息日,都具有赎回本期中期票据的权利。
根据条款,若国电电力在第5年时未行使赎回权,则本期中期票据第6个计息年度到第10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重置为“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初始利差在发行时一经确定不再变更,票面利率每5年重置一次。
此外,本期中期票据还设置了递延支付利息条款,并约定了强制付息事件以及利息递延项下的限制事项,在赋予发行人可以递延支付利息权利的同时,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国电电力相关人士指出,上述条款组合在国内中票市场均属首创,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下,通过上述创新条款的设置,使得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可以计入权益,增加公司所有者权益并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根据公告,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本部营运资金需求。大公对国电电力本期债券的主体和债项评级均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大公指出,公司作为国电集团核心上市公司,电力装机规模和发电量逐年增加,规模优势比较明显,而且国电集团的大力支持有助于公司市场地位的巩固和提高。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预计未来1-2 年,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和电源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收入将保持增长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