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香溢融通 证券代码:600830 编号:临时2013-051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
担保数量:新增最高额保证担保30000万元。
担保期限: 一年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担保数量:125000万元,其中:最高额保证担保12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贷款类担保余额5000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3年12月10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在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0日向香溢担保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最高额16亿元范围内为香溢担保公司2013年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担保行使相关职权,截止2013年12月12日,公司为香溢担保工程保函实际履行担保余额为80217.34万。该担保行为未超出董事会授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注册资金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建华,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
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416.01万元、净资产22342.91万元、资产负债率8.49%,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3326.08万元、净利润1091.24万元。
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026.63万,净资产为22594.21万,资产负债率为9.72%。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01.24万,净利润796.92万(2013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合同债权人: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
本合同项下债务人:香溢担保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合同
债务人香溢担保与债权人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在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0日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二)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自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0日期间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三)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
前述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亿元为限。
(四)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六)保证期限
保证期间为,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公司意见
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公司2013年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16亿元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最高额16亿元额度内为香溢担保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担保,同意上述担保额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该额度内执行。
201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最高额16亿元范围内为香溢担保公司2013年工程保函业务担保行使相关职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且担保的相关标的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未超过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累计担保125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12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履行担保余额80217.34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贷款类担保余额5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共85217.34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66156.46万元的51.29%,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