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2013-06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1月6日,公司股东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华映吴江”)与厦门鑫汇贸易有限公司(“厦门鑫汇”)、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德昌行”)、王玲玲以及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及具体股份转让协议,华映吴江将所持公司73,621,06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7%)分别协议转让给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王玲玲(厦门鑫汇、北京德昌行、王玲玲在本次股份转让中为一致行动人)。同日,华映吴江分别与自然人苏志民、洪晓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向苏志民转让1850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54%)、向洪晓蒙转让所持800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本次股份转让后,华映吴江实际拥有公司9,523,809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82%;同日,华映吴江、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华映光电”)、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华映显示”)与厦门鑫汇签订《合作协议》、华映光电与厦门鑫汇签订了《投票权委托协议》,华映光电将所持公司41,977,9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2%)的投票权委托厦门鑫汇行使。本次投票权委托后,华映光电实际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票37,387,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以下简称“一揽子交易方案”)
以上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13年11月7日及2013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重大事项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股东投票权委托表决的提示性公告》中进行了披露。
本次一揽子交易方案及相关事项已于2013年12月12日经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均已生效,公司将于后续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