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3-04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借款事项概述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孜堂制药”) 新版GMP净化工程及新版GMP认证项目投资需筹措资金4,000万元。为支持永孜堂制药的发展需要,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永孜堂制药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的借款。
201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永孜堂制药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永孜堂制药的借款协议签订及款项支付等事宜。
公司持有永孜堂制药80%股权,剩余20%股权持有人为朱明浩。朱明浩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根据规定,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永孜堂制药基本情况
住 所:昭通市昭阳区工业园区(火车站连接线)
法定代表人:朱明浩
注册资本:肆仟零玖拾陆万元正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龙血竭)(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金额、期限
1.借款金额:4000 万元;
2.借款期限:2013 年12月12日至2014年9月30日止
(二)借款用途:建设投资补充工程款
(三)资金占用费、还款结算方式及罚息
1.资金占用费率:以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费率计算。
2.偿还本金: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
3.资金占用费结算方式:借款到期时,资金占用费随本清偿。
4.逾期还款滞纳金计算方式:逾期借款按未还款额的日千分之五计算。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3-04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9日以专人递送、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此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4,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永孜堂制药的借款协议签订及款项支付等事宜。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