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74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3年4月15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超募资金60,0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5,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一年以内(包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原因、相关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详见于2013年3月26日,2013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了《利得盈保本型理财产品2013年第76期》,使用自有资金5,0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利得盈保本型理财产品2013年第76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4、理财产品期限:2013年12月12日~2014年3月12日
5、理财产品投资方向:
银行间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允许交易的金融工具。
6、预计年化收益率:
最高年化收益率:6.30%/年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主要风险揭示
(1)受理财产品管理风险、利率及通货膨风险、相关法规政策变化、市场风险等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可能导致财产收益水平变化。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5)信息传递风险: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产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6)提前终止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7)延期风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二、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主要采取风险措施如下:
1、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情况下进行的。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对部份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工银瑞信—蒙发利债券保本资产管理合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理财。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福满支行签订了《“汇利丰”2013年第144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使用自有资金4,2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5,800.00万元,合计10,0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理财。该产品已于2013年09月24日到期,并收回本金10,000.00万元和理财收益117.12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与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福满支行签订了《“汇利丰”2013年第253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超募资金5,800.00万元进行现金理财,该产品已于2013年10月31日到期,并收回本金5,800.00万元和理财收益24.63万元。该理财产品专用账户已注销。
4、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康城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2号76期保本型(公司客户)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2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理财。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以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均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订的《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利得盈保本型理财产品2013年第76期说明书》(保本浮动收益型)。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