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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3-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3-032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的通知,紫江集团于2013年1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票7,172,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紫江集团集中竞价交易2013年12月12日7.0622,4160.02
    大宗交易2013年12月12日7.007,150,0004.98
    其它方式
    合计7,172,4165.00

    2009年,由紫江集团控股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企业”)曾减持过公司股份:2009年10月-12月,紫江企业减持了公司股份1,775,30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85%。

    除上述情况之外,紫江集团在本次减持之前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紫江集团合计持有股份37,725,73226.3030,553,31621.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725,73226.3030,553,31621.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紫江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紫江集团持有公司30,553,3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3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维持不变。

    3、公司将督促紫江集团按照《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紫江集团减持公司股份已经进行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通知;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尔泰

    股票代码:00205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38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3-12-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尔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紫江集团 指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威尔泰 指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 沈雯

    注册资本: 30018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31000000000637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仓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经营期限:至2047年7月26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31011213220717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沈雯36.009%
    2上海杰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2716%
    3上海吉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
    4上海祥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556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国籍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沈雯310221195808085616中国中国董事长、总裁
    郭峰310104195806024439中国中国副董事长
    李彧340104197007072519中国中国副董事长、执行副总裁
    胡兵310105196807060045中国中国常务董事、行政副总裁
    沈臻500125144美国中国常务董事
    王虹310107196511115425中国中国董事
    陆卫达310112196212071515中国中国董事
    夏光370620197305171016中国中国董事
    唐继锋362228197302250017中国中国董事、副总裁
    张信林310104195501282453中国中国副总裁
    孙宜周310105196906130037中国中国监事长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紫江集团还持有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江企业;代码600210)33037.51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2.99%。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减持是基于实现财务投资回报的需求而作出的商业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威尔泰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威尔泰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7,725,7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30%,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紫江集团集中竞价交易2013年12月12日7.0622,4160.02
    大宗交易2013年12月12日7.007,150,0004.98
    其它方式
    合计  7,172,4165.00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紫江集团合计持有股份37,725,73226.3030,553,31621.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7,725,73226.3030,553,31621.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紫江集团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威尔泰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 雯

    日期:2013年12月12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威尔泰股票代码0020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37,725,732股 持股比例:26.3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7,172,416 股 变动比例:5.00%

    持股数量:30,553,316股 持股比例:21.3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 雯

    日期: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