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财经新闻
  • 5:公司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专版
  • 10:专版
  • 11:专版
  • 12:专版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转拨研发补贴资金的公告
  •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3年12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6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62版:信息披露
    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转拨研发补贴资金的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9、报告期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注1: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6%。

    注2:本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25日生效。

    注3: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9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本基金对持有期限低于30天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份额持有期限达到或超过30天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本基金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对“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对“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八、基金的投资”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对“九、基金的业绩”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8、对“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9、对“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4日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02,646.42
    2应收证券清算款237,109,165.45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01,233,369.85
    5应收申购款49,935.3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38,495,117.05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1中行转债23,712,111.500.73
    2110020南山转债12,680,103.000.39
    3110011歌华转债112,795.200.00

     净值增长率1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1-32-4
    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12月31日0.10%0.15%4.49%0.02%-4.39%0.13%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8.89%0.10%6.22%0.02%2.67%0.08%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2.02%0.08%4.38%0.02%-2.36%0.06%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9月30日11.20%0.12%15.09%0.02%-3.89%0.10%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Y<30天

    0.3%

    1%
    Y≥30天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