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3-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2013-031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金湖分公司设立金湖店的经营场地是采用租赁的方式取得使用权,其中,约占整个金湖店经营场地面积的35%是由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时代)持有,免费提供给我公司使用;余下65%为1200多户业主所有,经我公司2003年第5次、2004年第3次及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由我公司通过金湖时代或直接向业主承租,约定租期不超过9年,租金的计算方式为:1-3年的租金每月按购铺款总额的7%计算;4-6年的租金每月按购铺款总额的8%计算;7-9年的租金每月按购铺款总额的9%计算。租期统一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此前,我公司已向全体业主电话或致函表明续租的意愿和条件,但至今尚有较大一部分业主未明确表示同意续租,我公司仍在与未同意续租的业主洽谈续租事宜。如果不能达成续租协议,将可能导致金湖店于合同期满后停业,这样将可能对我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年营业总收入造成约减少4亿元的影响,同时每年平均减少约2500万元的租金支出,由于该店现仍处于小幅亏损状态,故不会对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