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3-05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3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3年12月16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在青海省刚察县投资建设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发对,0票弃权。
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开发青海省太阳能资源,延长公司太阳能业务产业链,消化公司部分光伏组件产能,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公司决定在青海省刚察县投资8亿元建设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工程,并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工程投资建设等相关事宜。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青海省刚察县投资建设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工程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3-05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青海省刚察县投资建设
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工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开发青海省太阳能资源,延长公司太阳能业务产业链,消化公司部分光伏组件产能,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经多次考察,决定在青海省刚察县投资建设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工程。
(二)履行投资程序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8亿元,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在青海省刚察县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为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8亿元,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0,950万度,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采用并网接入方式并入当地电网。按照发改委上网电价1元/千瓦时(含税)测算,在25年的运营期内,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24亿元,净利润8亿元,内部收益率12.6%。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宏润”)。青海宏润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现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太阳能应用产品、太阳能集热板及热水器系统;设计、安装及销售太阳能热水器工程、风力发电工程、太阳能电站工程。截止目前,青海宏润已建成总装机容量10兆瓦的并网光伏发电工程。
三、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一)投资目的
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太阳能产业战略布局,有助于公司开拓国内市场,延长公司太阳能业务产业链,消化公司部分光伏组件产能,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同时本项目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整体战略和国家《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利于充分利用青海省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须经青海省发改委立项和核准,项目装机容量以青海省发改委核准文件为准。工程项目将由当地政府协调并入当地电网。项目立项核准以及并网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项目具体建设进度以相关政府部门立项核准文件为准,预计工程建设期4个月,运行期25年。
3、本项目投资额为预估计算,实际投资额以项目立项核准及实施后为准,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
4、项目年发电量为预估计算,具体数额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基数计算为准。
5、工程建设完成后,并网电价有可能因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三)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并网光伏发电工程的投资建设,可以延长公司太阳能业务产业链,消化公司部分太阳能组件产能,增加公司电站电费收入,提升综合经济效益。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按照目前国家发改委关于光伏电价政策,在国内投资建设并网光伏发电工程,能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但详细盈利预测还受到市场以及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无法准确测算。
四、其他
有关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有关临时报告中进行持续跟踪披露。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