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695号)核准,于2009年8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发行价格为每股16.00元,共计募集资金6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214.9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8,422.9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众环验字[2009]0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银行账号:0502014130002341)、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银行账号:17-060401040003532)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09年8月24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2009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本金额已全部支出(详情请查阅2013 年 8 月23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2013年12月9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开设的专户余额为80.62元;在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江南支行开设的专户余额为10,623.47元。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余额10,704.09元转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办理了上述两个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公告日,上述两个专户已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