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13-029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18日在金源大酒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号)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5,265,733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1.562% |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晓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李钟华女士、独立董事杨胜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董事会秘书刘洪波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按照公司刊载于2013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5,265,733 | 100% | 通过 |
2 |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55,265,733 | 10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罗光辉律师、罗维平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湖南海利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投票方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湘佳法意【2013】第045号。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