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3-030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受公司董事长陆致成先生、副董事长黄代放先生的委托,并经由其他董事推选,公司独立董事熊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数209,304,55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500,325,712股的41.83%。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股东记名投票表决,产生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209,304,551 | 0 | 0 |
占有效表决(%) | 10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强先生、李亚静女士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3-03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通知:
1、泰豪集团质押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因偿还借款,已于2013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2、同时,泰豪集团将持有本公司的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质押期限为两年,已于2013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泰豪集团累计持有本公司86,600,000股股份被质押,占泰豪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6.49%。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