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
并提供担保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3-L4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
并提供担保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3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拟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为本公司,借款期限2年,融资规模不超过7亿元,融资成本不超过12%/年。
2、担保方案:(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阳光苑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苑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阳光大厦项目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泰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嘉润园)C9区5号楼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3)星泰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阳光上东(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二区)28号楼的底层商铺(C9底商)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
详细内容见本公司2013年8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 2013-L33、34号公告。
2013年9月2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2013年8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13-L39号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签署贷款合同和2份抵押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中信信托借款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2年;
2、公司以阳光苑公司持有的北京阳光大厦提供第二顺位、以星泰公司持有的北京阳光上东(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二区)28号楼的底层商铺(C9底商)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星泰公司持有的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嘉润园)C9区5号楼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合同尚在准备中,待签署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3-L4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正在筹划资产交易类事项,披露资料尚在准备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12月20日开市起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本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