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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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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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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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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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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3-32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7亿元。增资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增资人民币12亿元,计划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二期增资人民币15亿元,计划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当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刊载的《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具体内容见当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刊载的《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3-33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2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11: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建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3-34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和比例:公司对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7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本次增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概述

    为了保障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疆钢铁”)的资金需求,增强其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能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南疆钢铁增资人民币27亿元。增资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增资人民币12亿元,计划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二期增资人民币15亿元,计划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增资完成后,南疆钢铁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亿元增至人民币32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01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南疆钢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东新,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冶金设备及其他冶金产品、建筑材料、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气体的销售;机械加工;金属制品及钢铁冶炼、轧制;加工业有关的咨询与服务等。

    2012年12月31日,南疆钢铁经审计总资产为65.56亿元、总负债为62.49亿元、净资产为3.07亿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南疆钢铁未经审计总资产为99.91亿元、总负债为98.77亿元、净资产为1.14亿元。目前,南疆钢铁正在按照高效安全、低碳环保的现代化钢铁企业标准,加快在建项目的施工进程,做好各条生产线的调试投产工作。

    三、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事宜将有利于增强南疆钢铁的资本实力,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状况,并推进其项目尽快按计划建成投产,从而更好地把握新疆区域经济发展给公司带来的市场机遇,实现规模效应,尽早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因此,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

    四、增资生效所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3-35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月10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6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向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1月6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月9日10:00-18:00。

    (二)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董新风 范炎

    (三)电话:0991-3890166、3881187 

    (四)传真:0991-3890266

    (五)邮编:830022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授权委托书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 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6日,持有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公司总股本766,448,935股的 %。

    (二)受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以下议案投票: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向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