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9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2,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将其所持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09年3月30日钱云宝先生将其所持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22,0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7.49%,当时公司总股本为293,760,000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为江苏恒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2010年6月8日钱云宝先生将其所持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6%)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为江苏恒神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现上述股份已解除质押,并于2013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33,000,000股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目前,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2,1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99,1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为高管锁定股。
截止本公告日,钱云宝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位99,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1%。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11月30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因公司控股股东筹划减持股份,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自2013年12月2日开市起停牌。2013年12月7日公司发布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2013年12月14日公司发布了《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停牌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38)。
目前与引入投资者协议转让事项正在进行中,为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2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