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专版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特别报道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封面文章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市场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海外
  •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广发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
    赎回份额数量以及最低保有份额数量的公告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暂停及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  
    2013年12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1版:信息披露
    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广发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
    赎回份额数量以及最低保有份额数量的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投瑞银全球新兴市场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暂停及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广发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
    赎回份额数量以及最低保有份额数量的公告
    2013-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广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2月23日起调整广发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270004,以下简称“广发货币A”)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赎回份额数量以及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保有份额数量,调后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事项A级基金份额调整前A级基金份额调整后
    货币基金份额最小单位1份0.01份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直销柜台为50000元)0.01元人民币(直销柜台为50000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申购记录的投资人不受此限制)0.01元人民币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1份0.01份
    单笔转换最低份额100份100份
    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最低持有份额无限制无限制

    一、其他重要提示:

    (一)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各基金赎回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二)本公告中所述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数量以及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保有份额数量上的调整不适用于本公司“D+0快速赎回业务”,具体以我司网上交易规则为准。

    (三)本公司将在广发货币市场基金下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条款进行更新。

    (四)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