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3-50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23日,本公司接到公司第三大股东民生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超市”)的函告, 民生超市于今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 14,650,891股永辉超市股票。本次减持前,民生超市持有172,300,000股永辉超市股票,占永辉超市总股本的10.59%;本次减持完成后,民生超市现持有157,649,109股永辉超市股票,占永辉超市总股本的9.6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辉超市
股票代码:6019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民生超市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Unit 1409, 14/F, Wing Tuck Commercial Centre, 177-183 Wing Lok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3年12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辉超市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民生超市 | 指 | 民生超市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永辉超市 | 指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民生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Unit 1409, 14/F, Wing Tuck Commercial Centre, 177-183 Wing Lok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注册号: 38004705-000-05-13-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投资咨询
股东:China Fresh Retail Holdings Co. Ltd.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民生超市未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基于民生超市的投资策略和资金回收安排,收回部分投资,以获取投资收益。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永辉超市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平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15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永辉超市股份157,649,1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6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平台出售14,650,891股永辉超市股份。本次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0%。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72,300,000股永辉超市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59%;减持后持有157,649,109股永辉超市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69%。
2013年9月5日,永辉超市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417,820 股(下称“非公开发行”)。上述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永辉超市的总股本由1,535,800,000股变更为1,627,217,820股。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13年7月23日和2013年9月13日分两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其中,信息披露人于2013年7月23日减持其持有的永辉超市股份31,210,000股,减持股份占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2%;信息披露人于2013年9月13日减持其持有的永辉超市股份35,500,000股,减持股份占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8%。
信息披露人本次减持与前述2013年7月23日和9月13日减持的股份合计占永辉超市总股本的比例已达到5%。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3年7月18日减持其持有的永辉超市股份13,790,000股,减持股份占减持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
信息披露人于2013年7月23日减持其持有的永辉超市股份31,210,000股,减持股份占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2%。
信息披露人于2013年9月13日减持其持有的永辉超市股份35,500,000股,减持股份占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8%。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发生。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永辉超市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91-8378 7308
3、联系人:孙昊
信息披露义务人:民生超市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3年12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福州市 |
股票简称 | 永辉超市 | 股票代码 | 60193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民生超市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香港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72,300,000 持股比例:10.5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14,650,891 变动比例:0.9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民生超市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