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3— 07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武汉蔡甸搅拌站项目”的议案》;
同意以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3000万元在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凤凰山工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新型建材武汉有限公司,实施“武汉蔡甸搅拌站项目”。详见公司12月 24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以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为主体,分别投资2500万元在安徽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安徽有限公司、在云南昆明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云南有限公司。详见公司12月 24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3— 072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武汉蔡甸搅拌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凤凰山工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新型建材武汉有限公司,实施“武汉蔡甸搅拌站项目”。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武汉蔡甸搅拌站项目”的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名称: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高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向卫平
成立时间: 1997年1月28日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中建商品混凝土新型建材武汉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中建商品混凝土新型建材武汉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混凝土生产及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干混砂浆、外加剂及其它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货运代理;仓储服务。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是公司重点发展区域之一,也是公司未来业绩的重要支撑区域。投资设立中建商品混凝土新型建材武汉有限公司能够有效解决“武汉蔡甸搅拌站项目”的报批和后续缴税等问题(该项目已经公司2013年7月30日召开的四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从而推进该项目尽快建设完成并投产,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武汉市场的供应保障能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由于本次投资在目标区域可能存在行业竞争、经营与管理、原材料、市场等方面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3— 073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分别投资2500万元在安徽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安徽有限公司、在云南昆明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云南有限公司。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名称: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高科大厦
法定代表人:向卫平
成立时间: 1997年1月28日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对中建商品混凝土安徽有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云南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建商品混凝土安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经营范围:混凝土生产及销售;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的营业范围为准)。
(2)中建商品混凝土云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及原材料的生产、销售及咨询;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建材开发、生产;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运;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的营业范围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投资设立安徽和云南公司,一方面能加快安徽、云南市场的区域布局,紧抓相关区域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推进市场开拓,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使公司继续保持快速稳定的发展态势。
2.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提升生产能力,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最大程度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利益,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由于本次投资在目标区域可能存在行业竞争、经营与管理、原材料、市场等方面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四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