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3-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3-033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3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马立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洛玻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因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以委托拍卖的方式出售实业公司100%股权,拍卖底价不低于评估价。同时,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全权办理股权出售相关事宜。
实业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玻璃及深加工制品、原燃材料、机械设备、电气与配件;提供玻璃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服务、科技成果转换服务。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资产总额 (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止 | 5083.11 | 4762.71 | 320.40 | 0 | -27.41 |
截止2013年12月23日 | 3773.66 | 289.40 | 3484.26 | 0 | -480.44 |
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23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3485.82万元。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旦拍卖成交,本公司合并范围将发生变更,实业公司将不再是本公司的子公司。
待拍卖成交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股权出售详情。若成交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时,此项交易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