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66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1日(星期六)下午13: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新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11,034,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8%。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贾叙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补选贾叙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期限相一致。
贾叙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贾叙东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1,034,6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杨小兵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补选杨小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期限相一致。
杨小兵先生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变更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杨小兵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1,034,6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晏维、马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67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公司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李昌莲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新基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㈠、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贾叙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崔咪芬女士在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同时也辞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导致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员空缺。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贾叙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贾叙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为健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设置,以保证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补选贾叙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出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朱建军先生提名,并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聘任张锦山先生、徐兵先生、姚向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期限相一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聘任张锦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徐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聘任姚向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聘任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㈢、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和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分工情况,公司确定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副总经理张锦山年薪19.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副总经理徐兵年薪19.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副总经理姚向阳年薪19.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锦山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南通市如东化肥有限公司技术开发中心技术员,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经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见习总监、生产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生产部经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锦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徐兵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南通市如东磷肥厂设备员、二甲酯车间副主任、主任、厂长助理,江苏海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研究员、一车间主任,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车间主任、三车间主任、生产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三车间主任。
徐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姚向阳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南通市如东化肥有限公司塑编分厂副厂长、物业公司经理,南通市苏通化肥有限公司、江苏海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公司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新区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新区综合管理部部长,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行政事务部经理。
姚向阳先生持有公司1,956,2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姚向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68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近日收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根据《关于印发<财务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在财政部及证监会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会【2013】71号批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全称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对外承接业务并出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原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经营业绩连续计算,执业资质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相应延续。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综上可见,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本次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情况,不构成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69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纳米材料中试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与“千人计划”专家沈同德教授团队于2012年11月13日签订了《纳米材料产品中试与生产合作协议》(当时沈同德教授在南京工业大学工作,现就职于燕山大学),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1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纳米材料产品中试与生产合作协议>的公告》(2012-054)。
合作双方签订协议之后按既定计划共同设立了我公司所属的纳米技术应用研究所,开展纳米材料产品研发的相关工作,最终合作双方在权衡考虑和审慎决策的基础上,从多个纳米材料中试产品中优先选择了纳米复合二氧化锆粉体产品进行中试。
截至目前,公司已顺利完成了纳米复合二氧化锆粉体产品中试项目的设备安装与调试,纳米复合二氧化锆粉体产品正式进入中试阶段。
纳米复合二氧化锆粉体产品与我公司现有产品无直接关联,在产品研发和中试阶段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因此能否顺利完成研发和中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市场推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纳米复合二氧化锆粉体产品尚处于中试阶段,目前不会对我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由于受技术、政策和市场等因素的影响,该中试项目能否产业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该中试项目日后如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70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时公司”)使用10,160万元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的“万吨级药物中间体苯甲醛与系列脂肪酰氯联产工艺的产业化”项目在前期完成苯甲醛产品搬迁及后续扩建的基础上,新建联产酰氯产品目前取得阶段性进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项目中特戊酰氯产品已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顺利进入试生产阶段,待生产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后,特戊酰氯产品将形成5000吨/年的产能,其中约1600吨将自用于生产氯代特戊酰氯产品,届时氯代特戊酰氯产品也将形成2000吨/年的产能。
酰氯产品的试生产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未来亦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环境等因素变化而导致的其他风险。产品完全达产仍需一段时间,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项目如有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3-071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
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8,720.3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和1,115.66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第一条生产线(设计产能为660万m2)于2013年4月23日进入试生产阶段。鉴于试生产已进行了一段时间,现就该项目进展的相关情况进一步说明如下:
公司投资于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第一条生产线目前仍处于试生产阶段。试生产的产品经公司内部检测后显示各项指标均已达标,试生产样品正由下游客户检测、试用。目前尚未取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尚未形成正式销售,公司需对相关生产装置和产品工艺进行进一步优化与完善,同时根据行业特点,该产品试用周期也相对较长,因此预计该产品试生产还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锂电池隔膜属于我公司新开发产品,技术壁垒较高,因此产品能否顺利规模化量产、产品质量能否具有市场竞争力、市场推广能否达到理想预期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鉴于第一条生产线尚处于试生产阶段,且预计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为降低风险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目前未启动该项目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该项目日后如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