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3-061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夏志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3-062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志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3-06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0日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投向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的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无投资风险,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近12个月内不存在,以及购买本银行理财产品后的12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认为:浙江美大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也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浙江美大本次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3-06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公告编号:2013-007)。
2013年12月2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和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发行的法人人民币资产组合投资型理财产品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金钥匙.本利丰”2013年第497期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一)向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购买
1、产品名称:工银理财共赢3号(浙)2013年第232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10%-90%的高流动性资产,10%-90%的债权类资产,收益部分与持有产品时间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4、产品年化收益率:最高6.00%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12月23日
6、产品到期日:2014年2月24日
7、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或提前赎回日后第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
8、支付方式:在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将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二)向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购买
1、产品名称:金钥匙.本利丰2013年第497期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资金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计划及其他投资品种。
收益部分与持有产品时间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4、产品年化收益率:最高6.20%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年12月24日
6、产品到期日:2014年1月24日
7、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到期日后第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
8、支付方式:在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将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主要风险揭示
1. 政策风险:
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
2、信用风险:
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 市场风险:
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4. 流动性风险:
除出现约定的提前赎回情形外,客户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5. 产品不成立风险:
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6. 提前终止风险:
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7. 交易对手管理风险:
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和损益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91200万元(含本次12000万元),其中已到期金额为73900万元,累计收益453.86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六、备查文件
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和认购书;
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理财产品说明书和认购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