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增强独立性
相关整改工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3-057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强独立性
相关整改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已完成关于增强独立性的整改工作
本公司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于2013年12月16日发出的《关于对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后,即刻于2012年12月16日组织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通报和自纠,并且按照江苏证监局提出的整改要求,逐项开展并已全部完成了相关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等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OA系统、财务系统已完成整改,全部由本公司重新建立,并自行维护。不再由华芳集团负责日常维护,使用权限不再由集团技术人员设置。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财务总监陈惠娟。
2、人事管理及人事任免全面由公司自主管理,华芳集团不再干预。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履行表决程序后发文任命,中层管理人员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任免,以确保公司人员管理的独立性。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总经理侯仁生。
3、公司经营管理独立性方面:公司合同及法务管理均由公司法务部独立开展,华芳集团不再以任何形式干预公司法务管理。公司设备采购、员工劳动争议处理等等,不再由华芳集团审核和处理,均由本公司职能部门履行相应职责,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公司制度流程规范签批。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总经理侯仁生。
4、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已严格按照要求,对按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董事长戴云达。
通过上述整改,公司已全面做到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与华芳集团在人员及财务方面已全面分开,切实维护并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已收悉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决不利用控制权,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插手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尊重和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通过上述整改,公司已全面做到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与华芳集团在人员、财务方面已全面分开,切实维护并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同意前述整改措施、后续落实责任人的相关安排,并要求公司自即日起,严格落实关于增强公司独立性的各项制度。公司监事会已展开对整改过程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公司独立规范、高效运行。
二、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公司2013年12月13日公告的《华芳纺织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化能源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控股股东嘉化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管建忠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在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相关整改工作已完成的基础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并切实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增强独立性”的要求,本次重组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3-058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23日在张家港市城北路178号华芳国际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云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强独立性相关整改工作的说明》;
公司自收到江苏证监局于2013年12月16日发出的《关于对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后,即刻于同日组织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通报和自纠,并且按照江苏证监局提出的整改要求,逐项开展相关整改,整改措施及后续落实责任人等情况如下:
一、公司OA系统、财务系统已完成整改,全部由本公司重新建立,并自行维护。不再由华芳集团负责日常维护,使用权限不再由集团技术人员设置。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财务总监陈惠娟。
二、人事管理及人事任免全面由公司自主管理,华芳集团不再干预。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履行表决程序后发文任命,中层管理人员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任免,以确保公司人员管理的独立性。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总经理侯仁生。
三、公司经营管理独立性方面:公司合同及法务管理均由公司法务部独立开展,华芳集团不再以任何形式干预公司法务管理。公司设备采购、员工劳动争议处理等等,不再由华芳集团审核和处理,均由本公司职能部门履行相应职责,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公司制度流程规范签批。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总经理侯仁生。
四、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已严格按照要求,对按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董事长戴云达。
通过上述整改,公司已全面做到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与华芳集团在人员及财务方面已全面分开,切实维护并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已收悉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决不利用控制权,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插手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尊重和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通过上述整改,公司已全面做到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与华芳集团在人员、财务方面已全面分开,切实维护并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3-059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23日在张家港市城北路17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海亚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强独立性相关整改工作的说明》;
公司自收到江苏证监局于2013年12月16日发出的《关于对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后,即刻于同日组织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通报和自纠,并且按照江苏证监局提出的整改要求,逐项开展相关整改,整改措施及后续落实责任人等情况如下:
一、公司OA系统、财务系统已完成整改,全部由本公司重新建立,并自行维护。不再由华芳集团负责日常维护,使用权限不再由集团技术人员设置。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财务总监陈惠娟。
二、人事管理及人事任免全面由公司自主管理,华芳集团不再干预。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履行表决程序后发文任命,中层管理人员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任免,以确保公司人员管理的独立性。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总经理侯仁生。
三、公司经营管理独立性方面:公司合同及法务管理均由公司法务部独立开展,华芳集团不再以任何形式干预公司法务管理。公司设备采购、员工劳动争议处理等等,不再由华芳集团审核和处理,均由本公司职能部门履行相应职责,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公司制度流程规范签批。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总经理侯仁生。
四、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已严格按照要求,对按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整改及后续落实责任人:董事长戴云达。
公司监事会已对整改过程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公司独立规范、高效运行。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华芳纺织 编号:2013-060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
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公司近日收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根据《关于印发〈财务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在财政部及证监会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会【2013】71号批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全称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对外承接业务并出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原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经营业绩连续计算,执业资质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相应延续。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综上可见,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本次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情况,不构成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