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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期届满及股份变动公告
    2013-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12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期届满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审批情况

    本公司首期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2年12月21日经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方案简介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参照国内证券市场和基础建设类上市公司整体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价格为不高于每股6.50元,在2012年度派息调整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高于每股5.40元。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5.40元/股的条件下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为15,000,000元及回购股份的价格5.40元/股计算,公司预计回购股份为2,777,777股,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0.46%。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元。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12年12月21日至2013年12月20日)内。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13年6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的方案;2013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截至2013年12月20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346,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成交最高价为3.88元/股,最低价为3.5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002,067.14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02,477,679股,减少至601,131,029股。

    回购股份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 份回购前比 例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股)

    回购后比 例
    数量(股)高管锁定股变动(股)回购股份变动(股)数量(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91,1680.0151%27,0000118,1680.019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602,386,51199.9849%-27,000-1,346,650601,012,86199.9803%
    三、股份总数602,477,679100%0-1,346,650601,131,029100%

    注:本表中高管锁定股变动为:1.本公司原董事长李奎炎先生辞职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予以锁定,增加9,000股;2.本公司新任监事卢大鹏先生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18,000股。

    五、股份注销安排

    本公司将在回购期满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3-12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该项目属于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11月23日和2013年12月1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标关联交易的公告》与《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该项目已中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工程主要内容

    2013年12月20日,本公司收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来的《肇庆高新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编号:肇高建交(公)中字(2013)第(014)号】,通知确定本公司与广东恒广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广源公司”)、上海广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肇庆高新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35,425万元(不含涨价预备费),其中建安费用约为82,2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10,513万元(含拆迁、青苗补偿费),项目预备费约为9,274万元(不含涨价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及投资回报约为8,740万元,回购期利息及投资回报约为24,671万元,施工工期为2年。

    本公司负责该项目工程施工、恒广源公司和上海广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投融资、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负责该项目勘察、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所有设计。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业主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

    2.办公地址:肇庆市高新区景升北街105;

    3.单位负责人:周洪涛;

    4.主要业务:负责组织肇庆高新区大型工程项目设计、报建、招标的审查,负责监督有关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监督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

    5.该业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本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承接该业主的工程。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 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未来三个会计年度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联合体各自的金额和责任将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2.本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