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1,289,88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 公司股票首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25号)核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网上发行的6,560万股于2010年12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网下配售的1,640万股于2011年3月31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三) 本次上市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公司上市限售股持有人共2家,为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奇逊先生。本次上市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内容详见“第三部分、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25号)核准,公司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00,000股、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600,000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3.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2,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734,000.00元。2010年12月31日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1126。
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公司申请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李营等17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30,0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93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6,664,000.00元。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110号),公司股东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615万股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限售承诺。
限售股份67,444,114股于2011年12月31日可上市流通,鉴于2011年12月31日为非交易日,该限售股份实际流通日为2012年1月4日。
经公司2012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自2012年7月19日起公司175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申请首次解锁。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65,000股,占获授股票总额的35%,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7月19日。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三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000股。经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议案》,于2013年1月5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6,595,000.00元。
经公司201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自2013年7月19日起公司共计173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申请第二次解锁,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性数量为2,044,000股,占获授股票总额的35%,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7月19日。
根据《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共计173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经考核通过后,将可申请第三次解锁,可申请解锁的股票总量的额度上限为1,752,000股,占获授股票总额的30%,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7月19日。
综上,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现为406,595,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共2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杨奇逊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此期满后,如继续在公司任职,则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承诺得到履行,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
3、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51,289,88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 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 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8,102,546 | 61.02 | 248,102,546 | 0 |
2 | 杨奇逊 | 3,187,340 | 0.78 | 3,187,340 | 0 |
合计 | 251,289,886 | 61.80 | 251,289,886 | 0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248,102,546 | -248,102,546 | 0 |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4,939,340 | -3,187,340 | 1,752,00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53,041,886 | -251,289,886 | 1,752,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53,553,114 | +251,289,886 | 404,843,0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53,553,114 | +251,289,886 | 404,843,000 | |
股份总额 | 406,595,000 | 0 | 406,595,000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