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3-04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明电【2013】56号)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开公司”)九江大桥分公司所属的国道 325 九江大桥(以下简称“九江大桥”)于2013年6月30日24时起终止收费。(详情请参见公司2013年6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前6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进行鉴定和验收。经鉴定和验收,公路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公路移交手续;不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内进行养护,达到要求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公路移交手续。”,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公司立即启动了就所涉及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包括申请补偿、配合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规定组织对九江大桥移交前的桥梁养护质量和路况等级标准等进行鉴定和验收等工作。目前,广东省公路局已初步完成了对九江大桥的桥梁养护质量和路况等级标准等的鉴定工作。其中九江大桥南引道的移交手续已经完成,佛开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与江门市鹤山公路局签订了《国道325线九江大桥南引道路段公路管理养护移交接养协议书》;九江大桥及北引道待佛开公司完成局部维修后向佛山市公路局办理移交手续。
本公司正在就九江大桥停止收费事项对本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的影响进行评估。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九江大桥终止收费后涉及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事项的后续发展情况,以及对本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