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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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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3-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4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2月16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董事会9名董事均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省煤投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可靠性、谨慎性原则,为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会议同意公司所属企业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对应收账款及部分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总额为3,264.58万元,初步预计对归属于母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为-3,264.58万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所属企业省煤投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火电企业部分资产处置的议案》

    为提高机组稳定性,提升节能效果,达到环保要求,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发电公司”) 对2号汽轮机进行通流改造,湖北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店发电公司”)对4号机组进行脱硝改造。

    鉴于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和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组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均属于技改项目淘汰资产,市场需求较小,无法通过专业机构或专业厂家出售,可收回价值较小,会议同意将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原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原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配套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资产报废处置相关事项。

    本次资产处置净损失约2,950万元,对归属于母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影响约为-2,440万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所属火电企业部分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会议同意在按期全部归还上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万元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公司择机使用8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到专用账户。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4年1月9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企业省煤投公司计提

    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属企业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煤投公司”)经对2013年各项应收款项可收回性及预付账款性质分析,拟对2013年应收款项及部分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为3,264.58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估计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项 目账龄组合/计 提 比 例
    1年以内1-2年2-3年3-5年5年以上
    (含1年)(含2年)(含3年)(含5年)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能源企业0%10%30%50%80%
    制造企业0.5%5%20%40%40%
    其他工业10%20%40%80%10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能源企业10%20%40%80%100%
    制造企业0.5%5%20%40%40%
    其他工业10%20%40%80%100%

    根据规定,正常信用期内的应收款项不提坏账准备;同时,电力生产企业取

    得的发电收入系于每月末以当月相关供电公司确定的售电量和业经物价部门批准的电价结算,并于次月起按合同约定收款,故对一年以内的应收电费不计提坏账准备;煤炭、天然气等其他能源类企业参照发电类企业。

    二、应收账款和部分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省煤投公司主营业务为对煤炭、运输业投资、经营,及煤炭批发,因此对应收账款和部分预付账款计提坏账损失参照能源类企业。

    截止2013年11月30日,省煤投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3,799.8万元,账龄构成为:1年内应收账款余额为16,076.17万元,1-2年应收账款余额为14,430.92万元,2-3年应收账款余额为3,292.71万元。对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分段计算后应计提坏账准备1,938.26万元。

    省煤投公司2013预付账款余额38,024.93万元,账龄构成为:1年内预付账款余额为25,468.60万元,1-2年预付账款余额为12,162.71万元,2-3年预付账款余额为393.62万元。本次对1年以上相关证据表明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按规定应该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减值准备。2013年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额度为6,632.12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1,326.32万元。

    三、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2013年损益的影响

    本次计提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基于省煤投公司截至2013年11月30日应收款账龄及性质所做初步判断,计提坏账准备总额为3,264.58万元,初步预计对归属于母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为-3,264.58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省煤投公司本次对应收账款和部分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同意本次省煤投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五、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省煤投公司本次对应收账款和部分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同意省煤投公司对2013年应收账款和部分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火电企业部分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概述

    为提高机组稳定性,提升节能效果,达到环保要求,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发电公司”) 对2号汽轮机进行通流改造,湖北能源集团葛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店发电公司”)对4号机组进行脱硝改造。技术改造后,2号汽轮机原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4号机组原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配套设备无法继续使用,且市场中使用同型号设备的电厂拟进行相应技术改造,设备市场回收价值较小,因此,对以上设备进行报废处置。

    本次资产处置对归属于母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影响约为-2,440万元。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基本情况

    (一)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处置情况

    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于1999年1月投产。由于该型号的机组是早期引进的技术,且已经投产运行近15年,机组的效率越来越低,煤耗越来越高,运行经济性较差。

    为进一步提高机组综合热利用率和安全可靠性,实现节能、环保、高效的发展目标,2013年8月至11月,鄂州发电公司对2号汽轮机组进行了通流供热改造,增加汽轮机铭牌出力至330MW,汽轮机热耗率降低290.68KJ/kW.h。

    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组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于1999年投入使用,原值5,530.83万元,累计折旧3,599.58万元,净值1,931.25万元。技术改造后使用新换高中、低压转子等部件比原高中、低压转子等部件技术上更先进,效率更高,且尺寸上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原高中、低压转子等部件不能作为改造后机组的备件,即不能用作本机的备件。且国内同类型机组的电厂也将进行通流改造,被替换下来的转子也不能作为备件出售。因此,公司将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中原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进行报废处置。

    (二)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组原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处置情况

    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组于2010年1月投产。为达到环保要求及提升节能效果,葛店发电公司对4号机组进行了脱硝改造。

    本次脱硝改造,新增脱硝SCR及其进出口烟道,产生新的阻力大约为1000Pa,为克服脱硝改造后新增阻力,对增压风机和引风机进行了引、增合一技术改造,更换了原引风机、增压风机和两台引风机及配套设施。

    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组原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于2010年度投入使用,原值1,301.89万元,累计折旧233.39万元,净值1,068.50万元。鉴于改造后原设备无法继续使用,且市场中使用同型号设备的电厂拟进行相应技术改造,市场回收可能性较小,因此,公司将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组改造前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报废处置。

    三、本次资产处置对公司2013年损益的影响

    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和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组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均属于技改项目淘汰资产,市场需求较小,无法通过专业机构或专业厂家出售,可回收价值较小,预计报废处置净损失2,950万元,对归属于母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影响约为-2,440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

    本次鄂州发电公司和葛店发电公司处置的资产为技术改造后的淘汰资产,且市场中使用同型号设备的电厂拟进行相应技术改造,设备市场回收价值较小,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能更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资产处置决策程序规范,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同意将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组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报废处置。

    五、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资产处置的审核意见

    鉴于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和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组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均属于技改项目淘汰资产,市场需求较弱,无法通过专业机构或专业厂家出售,可收回价值较小。为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公允,会议同意将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原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原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配套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资产报废处置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湖北能源”)于2013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全部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万元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择机继续将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期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96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6,575,126.00股,每股发行价格5.2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5,419.0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39.0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1,4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2-004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和补充营运资金后,全部用于湖北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一期和二期工程项目、孝昌-潜江、荆州-公安-石首、武汉-赤壁、黄陂-麻城等四个省内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0月15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择机使用8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期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2012-067号公告)。截至2013年7月11日,本次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2013-027号公告)。

    2013 年7月11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按期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万元后,继续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2013-028号公告)。

    截止2013年0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1,665.57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71,518.88万元(含利息收入1,704.45万元)。其中:项目使用资金70,665.4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3,100.11万元(含利息收入),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77,900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在按期全部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万元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继续将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公司承诺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的流动资金有所增加,公司继续使用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银行借款,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同意在按期全部归还上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万元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继续将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期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继续使用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将在该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该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以上原因,监事会同意在按期全部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万元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择机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期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保荐机构意见

    湖北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湖北能源拟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综上,广发证券对湖北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3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七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8日下午15:00至2014年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3日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月3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6号湖北能源办公楼402会议室

    7、公司将于2014年1月6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一项议案:《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883,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本议案,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
    议案一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按如下申报股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湖北能源”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会议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360883鄂能投票买入1.00元1股

    6、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8日下午15:00至2014年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6号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

    联系电话:027-86621100

    传 真:027-86621109

    联 系 人:蔡忞 刘晓

    邮政编码:430062

    七、备查文件

    1、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3):

    3、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3-04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4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2月16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监事会5名监事均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企业省煤投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省煤投公司本次对应收账款和部分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同意省煤投公司对2013年应收账款和部分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总额为3,264.58万元,初步预计对归属于母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为-3,264.58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火电企业部分资产处置的议案》

    鉴于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和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组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附属设备均属于技改项目淘汰资产,市场需求较弱,无法通过专业机构或专业厂家出售,可收回价值较小。为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公允,会议同意将鄂州发电公司2号汽轮机原高中压转子和低压转子、葛店发电公司4号机原引风机、增压风机及配套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资产报废处置相关事项。

    本次资产处置净损失约2,950万元,对归属于母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影响约为-2,44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继续使用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将在该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随时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该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会议同意在按期全部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万元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择机使用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后具体使用日期计算,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