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将该事项于2013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近日,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具体安排。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告知我公司,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组合并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一体化管理模式,在业务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原长期负责我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已负责其他项目,如完成其他项目后再转至我公司项目,预计将无法安排充足的时间用于我公司审计工作,这将对公司审计报告的进展造成影响;并且每年1-4月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业务集中期,目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能安排充足的审计人员开展我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
为了不影响公司2013年年报工作,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决定取消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暂不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除上述事项外,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