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3-07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4人)。独立董事王建增先生、迟国敬先生、秦正余先生、刘兴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3-07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3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1人)。监事言敏永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3-07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2012年11月12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复文件(中府办处【2012】2163号),同意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建设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以下简称“扩容项目”)。
(2)公司在2012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长青环保取得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64)中明确,由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下称“原项目公司”)负责实施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
(3)鉴于原项目公司与中山市建设局于2004年2月5日签订的《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权协议》,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在22年后(即2026年)需移交给政府,而扩容项目计划于2014年启动,原项目与扩容项目投产时间相隔约十年,为利于将来移交时资产分离与核算,故拟成立全资子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替代原项目公司负责扩容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公司将进一步取得政府关于扩容项目实施主体资格变更的批复。
(4)扩容项目尚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项目公司设立、建设项目核准手续等。
上述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公司信息情况
名称: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筹)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蒂峰山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股东: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筹建
(注:项目公司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二)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规模:约2.2亿元。
2、项目资金筹措: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建设期限:预计2014年7月1日开工(以具备所有开工手续为前提),建设期约24个月。
4、项目规模: 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5、项目可行性分析、市场前景:
经公司初步评估及分析,项目建设条件基本成熟、从经济及技术等方面可行。本项目属于对中山市长远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始终显著,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清洁美化中山市的生活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也有利于公司在生物质综合利用领域向前迈进一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2、存在的风险
(1)建设期间,项目公司可能面临建设成本波动等不稳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2)项目公司还可能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及产业结构调整、人口流动致使垃圾供应量不足、垃圾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人力资源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
(3)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很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项目进度的快慢、经营效益的好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项目尚在申报核准筹备阶段,存在不被主管部门核准的风险;且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预计会有前期费用产生,但对公司2013年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相关法规、制度等履行披露义务。
四、其他
1、扩容项目具体实施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并授权董事长何启强签订扩容项目实施的相关法律文件。
2、扩容项目有关事项以最终签订的BOT协议和发改部门立项批复为准,公司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及时披露。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3-07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属下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含公司与子公司间、子公司间) 在201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合共199,000.00万元,具体如下:
表一: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担保 单位 | 被担保 单位 | 担保关系说明 | 公司持股比例(含直接及间接) | 2014年度批准担保额度 | 备注 |
1 | 公司 | 创尔特 | 母子公司 | 100% | 30000.00 | 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间可互相担保 |
2 | 公司 | 骏伟公司 | 100% | 20000.00 | ||
3 | 公司 | 名厨香港 | 100% | 20000.00 | ||
4 | 公司 | 活力公司 | 100% | 5000.00 | ||
5 | 公司 | 阀门公司 | 100% | 2000.00 | ||
6 | 公司 | 宁安环保 | 100% | 5000.00 | ||
7 | 公司 | 明水环保 | 100% | 5000.00 | ||
8 | 公司 | 沂水环保 | 100% | 22000.00 | ||
9 | 公司 | 荣成环保 | 100% | 30000.00 | ||
10 | 公司 | 鱼台环保 | 100% | 30000.00 | ||
11 | 公司 | 中山环保 | 100% | 20000.00 | ||
12 | 创尔特 | 名厨香港 | 子公司间 | 100% | 10000.00 | |
合计 | 199,000.00 |
简称注释: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简称“创尔特”;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骏伟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名厨香港”;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活力公司”;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简称“阀门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宁安环保”;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明水环保”;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沂水环保”;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荣成环保”,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鱼台环保”,
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简称“中山环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1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陆仟玖佰贰拾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75%的股权,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取暖器、烧烤炉、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除外)、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燃具用具配件、抽油烟机、消毒柜、室内加热器、燃气调压器、电磁炉、电热开水瓶、电压力锅、燃气气灯、烤炉用小推车、煤气饭煲、阀门及煤气用具、微波炉、日用五金制品、模具、烟气处理设备、发电厂智能控制系统(DCS)、电磁阀及线圈;空调扇、塑料制品,产品境内外销售;五金铸造(不含电镀、线路板);生产经营环保设备,从事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及售后服务(含调试、维修);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除外)。
截至2013年9月30日,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65,229.19万元,总负债27,486.56万元,净资产37,742.63万元,实现净利润1,629.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998年12月11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玖拾陆万柒仟叁佰陆拾伍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产各款烧烤炉、燃气炉具、燃气取暖器、燃气饭煲等燃气用具,电热水瓶、抽油烟机、微波炉、电熨斗、电熨板、电热水器等家用电器,日用五金制品,金属模具制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3年9月30日,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资产24,761.80万元,总负债23,453.02万元,净资产1,308.78万元,实现净利润439.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1994年12月15日在香港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301.37万美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
截至2013年9月30日,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26,146.15万元,总负债12,247.49万元,净资产13,898.66万元,实现净利润1,037.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
1995年4月10日在江门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麦正辉,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51%的股权,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经营取暖器、烧烤炉、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除外)、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燃气用具配件产品。
截至2013年9月30日,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1,054.79万元,总负债4,136.98万元,净资产6,917.81万元,实现净利润912.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
1989年4月1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销售:五金制品、燃气用具及其配件、阀门系列产品、家用电器、环保设备。
截至2013年9月30日,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总资产918.57万元,总负债509.34万元,净资产409.23万元,实现净利润61.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1年8月31日在黑龙江省垦区牡丹江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其他能源发电(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3年9月30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24,092.79万元,总负债18,380.53万元,净资产5,712.26万元,实现净利润-119.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6日在黑龙江省明水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壹亿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物能发电。
截至2013年9月30日,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41,857.67万元,总负债7,726.45万元,净资产34,131.22万元,实现净利润-1,292.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1日在山东省沂水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柒仟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生物质发电(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未取得有效许可证,不得生产经营)。
截至2013年9月30日,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28,780.49万元,总负债20,965.58万元,净资产7,814.91万元,实现净利润810.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5日在山东省荣成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谢世文,注册资本:壹亿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筹建。
截至2013年9月30日,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20,970.50万元,总负债11,101.96万元,净资产9,868.54万元,实现净利润-91.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5日在鱼台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壹佰万元。长青集团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不含国家禁止、限制和许可证经营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筹建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截至2013年9月30日,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3,624.99万元,总负债3,481.71万元,净资产143.28万元,实现净利润-69.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
2004年2月2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壹亿壹仟陆佰陆拾万元.公司持有75%的股权,名厨持有25%的股权,经营范围: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
截至2013年9月30日,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26,707.81万元,总负债10,636.99万元,净资产16,070.82万元,实现净利润2,256.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含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限额详见表一),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公司)2014年新增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含子公司)2014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同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上述全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盈利能力,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
3、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3,503.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03%,实际担保余额为46,762.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5%。
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57,739.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22%,实际担保余额为68,412.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42%。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3-07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
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循环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不用于证券及无担保债券的投资。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等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合法合规。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授权情况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2.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虽然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且均为短期投资,但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3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2013年10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签署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购买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分别于2013年11月11日、2013年11月22日、2013年12月10日、2013年12月16日赎回并到帐,合计投资收益为324,904.43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用自有闲置资金适当进行投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对此我们表示同意。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兴业证券对长青集团本次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兴业证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3-07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汇远期业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燃气具及其配套产品以外销为主。外销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外销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业务部门在接受订单报价时,已经对未来收款日的远期汇率进行了预计并作为报价依据,如果汇率变动偏离预计较多,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汇率风险。因此,公司为控制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合同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为合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公司2014年计划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2014年新增发生额不超过美元20,000万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业务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需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占用公司的总授信额度,因此,公司在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时无需投入资金。
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授权总裁麦正辉先生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平衡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内控制度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远期结售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5、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远期结售汇业务执行情况,并按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同意公司开展2014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发表意见情况
兴业证券核查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后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其生产经营所必要的,公司已经关注到此业务的风险并已制订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兴业证券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3-07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月9日-2014年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9日下午15:00至2014年1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3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审议《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4年1月7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龚韫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616 | 长青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请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16;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 | 方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以下所有议案 | 100元 |
1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 4.00元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B、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9日下午15∶00至2014年1月1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韫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名称/姓名 |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附件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 |||
2 | 《关于201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
3 |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
4 | 《关于开展2014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
填票说明:
1、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