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3—5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13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期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13年1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认购比例等;
2、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文件及协议;
3、授权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7、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于2013年12月11日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正在筹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鉴于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将于2014年1月10日到期,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对董事会的授权延期12个月至2015年1月10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3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3—56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1月10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日期及时间: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开始,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期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出席人员
1、截止2014年1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日:2014年1月7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
5、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飞
联系电话:0756-3390188 传真:0756-3390238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
办公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8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回 执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举行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14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举行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指示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期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名称):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 |
委托人证券账户: |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
受托人签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