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3-06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的通知,自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的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林国芳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 。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2012年1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7)。
三、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通过增持股份享有公司持续增长的收益。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股份。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4日;
2、增持方式:通过竞价交易方式
3、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2012年12月25日,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增持公司153,420股,增持平均价格约为33.10元/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0.9548%。;
2013年01月07日,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增持公司111,719股,增持平均价格约为34.08元/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0.6953%。;
4、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00,267,440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62.40%。增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00,532,579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62.57%。
自2013年04月23日起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经开始在第一个行权期进行行权,2013年05月公司完成2012年度权益分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0,688,4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1,368,395股。截止至今,因行权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22,288,461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01,059,8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385%。
5、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了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了有关规定,未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未进行超计划增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的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
六、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林国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国红女士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3-06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根据董事会授权,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404期,投资期限产品到期日为2013年12月19日。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4。
二、委托理财履行情况
日前,公司接到银行通知,上述合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本金5000万元及投资收益396,986.30元,合同履行完毕。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至3.1亿元,该3.1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根据上述决议,又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继续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13HH486期-马到功成迎新好礼B款》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公司13HH486期-马到功成迎新好礼B款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产品到期日2014年03月25日。
4、理财产品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回购、拆借、同业存款、专户计划等。
5、投资收益支付:本产品为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年化收益率6.20%。
6、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
7、风险提示
7.1信用风险:若因市场变动、债务人发生信用违约事件而未偿还本金、利息,投资者将蒙受损失,在极端情况下,前述信用风险可能导致理财收益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7.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该产品的投资标的的价值和价格可能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可能会使得投资者收益水平不能达到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
7.3流动性风险:由于公司不得提前赎回理财资金,在理财产品到期前,公司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7.4提前终止风险: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标的提前到期或发生其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时,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7.5延期支付风险:在本理财产品的正常到期日,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投资标的出现未能及时变现或其发行人未能及时兑付或投资标的项下相关债务人违约等情形时,本理财产品期限将延长至全部资产变现之日止。
7.6法律与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7.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致使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收益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应对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应对措施
2.1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2 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3 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2.4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5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007期产品。详见公司于12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9。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2013 年06 0 7 期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产品。详见公司于6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1。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产品。详见公司于6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5。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北京银行稳健系列人民币29 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6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6。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3年7月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详见公司于7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7。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3年7月8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产品。详见公司于7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9。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于2013年8月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了北京银行稳健系列人民币3个月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8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于2013年8月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协议,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0802期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产品。投资期限至至2014年5月09日。详见公司于8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该产品未到期。
9、公司于2013年9月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投资期限21天。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9。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投资期限3个月。投资期限至2013年12月27日。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该产品未到期。
11、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1001期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产品,投资期限至2014年9月30日。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该产品未到期。
12、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404期,投资期限至2013年12月19日。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4。该产品已到期。
13、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雪球1008期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投资期限至产品到期日2014年4月9日。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8。该产品未到期。
14、公司于2013年10月2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3年36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至产品到期日2013年11月26日。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该产品已到期。
15、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购买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尊崇君享理财产品(产品代码WGFT13045),投资期限至产品到期日2014年12月09日。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0。该产品未到期。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