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3-53号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3年12月3日通过公司指定媒体发出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公告。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24日上午在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召开。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股份数1,709,743,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会议5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会议2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会议提案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决议
会议以1,709,743,729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
(二)关于选举冯凯芸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采取记名、累积投票表决方式,会议选举冯凯芸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3年12月24日起至2015年7月8日。
表决结果如下:
冯凯芸女士以1,709,743,729股同意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三)关于选举罗志刚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第六届监事会建议,采取记名、累积投票表决方式,会议选举罗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2013年12月24日起至2015年7月8日。
表决结果如下:
罗志刚先生以1,709,743,729股同意当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曾燕萍女士因退休自2013年12月2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曾燕萍女士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波律师和潘筱云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2013)穗金鹏股法字第169号),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