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转制更名的公告
关于审计机构转制更名的公告
2013-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3-9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 号)的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会[2013]54号文件批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延续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据此,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