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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银汇理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3年第2号更新)摘要
    2013-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30版)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5、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费率
    M<50万1.5%
    50=

    1.0%
    100=

    0.8%
    M>=500万1000元/笔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T<1年0.5%
    1年=

    0.25%
    T>=2年0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申购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申购2申购3
    申购金额(元,A)10,000500,0001,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1.50%1.00%0.80%
    净申购金额(C=A/(1+B))9,852.22495,049.50992,063.49
    申购费用(D=A-C)147.784,950.507,936.51
    申购份额(E=C/1.2000)8,210.18412,541.25826,719.58

    5、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10,000×0.5%=62.50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62.5=12,437.50元

    6、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7、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8、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相关公告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对于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2年10月1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重要提示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进行更新。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1、“主要人员情况”部分做以下修改: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部分修改为如下内容: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红波先生,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曹剑飞先生,公司投资总监,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低估值高增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Denis Zhang(张惟)先生,公司投资副总监,农银汇理中证5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精选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李洪雨先生,投资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史向明女士,投资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7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付娟女士,研究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农银汇理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五)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的数据。

    (六)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更新为截止至2013年9月30日的数据。

    (七)第二十六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做了相关更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