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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公告
    2013-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新太 公告编号:临2013-07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称变更日期:2014年1月2日

    ●变更后简称:佳都科技

    2013年12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致力于在智能安防与智能化轨道交通等技术领域的主营业务发展,突出公司高科技智能化品牌形象,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佳都新太”变更为“佳都科技”。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4年1月2日起由“佳都新太”变更为“佳都科技”,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600728。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新太 公告编号:临2013-075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34,116,431股

    发行价格:10.51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358,563,689.81元

    募集资金净额:342,502,461.12元

    2、各机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万股)

    限售期
    1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2012个月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9012个月
    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12个月
    4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01.643112个月
    合计3411.6431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3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以上四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3411.6431万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佳都新太的决策过程

    (1)因佳都新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佳都新太申请,佳都新太股票自2012年12月7日起停牌。

    (2)2013年3月19日,佳都新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份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同日,佳都新太与交易对方堆龙佳都和刘伟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3)2013年4月15日,佳都新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日,佳都新太与交易对方堆龙佳都和刘伟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4)2013年5月2日,佳都新太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刘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2013 年5 月29 日,佳都新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终止佳都新太与民生证券于2012 年12 月签署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民生证券不再担任佳都新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东北证券作为佳都新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此次更换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作任何改变。

    (6)2013年9月30日,佳都新太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科佳都2012年业绩修正的影响、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调整以及补充签署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佳都新太与交易对方堆龙佳都和刘伟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堆龙佳都的决策过程

    2013年3月15日,堆龙佳都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2、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数量:34,116,431股

    5、发行价格:人民币10.51元/股

    根据佳都新太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人民币8.00元/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佳都新太、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0.51元/股。

    6、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天职国际审验了佳都新太于2013年12月非公开发行34,116,43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佳都新太此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4,116,43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563,689.8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6,061,228.6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502,461.12元。

    经天职国际审验,截止2013年12月16日,佳都新太已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2,502,461.1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4,116,43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08,386,030.12元。

    7、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特定投资者认购股票的锁定期均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8、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13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358,563,689.81元缴付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

    本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58,563,689.81元,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16,061,228.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2,502,461.12元。

    2013年12月2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职业字[2013]1487号《验资报告》。经天职国际审验,公司已收到此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2,502,461.12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4,116,43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08,386,030.12元。

    2013年12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特定投资者现金认股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五)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发行经过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股票配售的过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具备发行条件;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认股协议书》等文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足额缴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万股)

    限售期
    1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2012个月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9012个月
    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12个月
    4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01.643112个月
    合计3411.6431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3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四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3411.6431万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简介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8 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益谦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 与佳都新太的关联关系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10720.2万元

    认购股数:1020万股

    (4)与佳都新太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公司简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 2008年11月3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

    法定代表人: 杨东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亿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 与佳都新太的关联关系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10404.9万元

    认购股数:990万股

    (4)与佳都新太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公司简介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88年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注册资本: 人民币1,977,76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发行主承销业务、外资股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基金管理等所有综合性业务。

    (2) 与佳都新太的关联关系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9459万元

    认购股数:900万股

    (4)与佳都新太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年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公司简介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6月27日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和凤镇凤翔路9-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剑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2) 与佳都新太的关联关系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认购金额:人民币52,722,689.81元

    认购股数:5,016,431股

    (4)与佳都新太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近一年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上述认购方已于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与佳都新太签署完毕《认购协议书》。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13年11月29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84,700,08618.19%
    2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76,444,62716.42%
    3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3,004,1489.24%
    4刘伟18,150,0193.90%
    5何娟11,477,5312.46%
    6上海华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2.15%
    7上海念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2.15%
    8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0835,142,0001.10%
    9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000,0000.86%
    10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898,5990.84%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24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84,700,08616.95%
    2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76,444,62715.30%
    3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3,004,1488.60%
    4刘伟18,150,0193.63%
    5何娟11,477,5312.30%
    6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10,200,0002.04%
    7上海华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2.00%
    8上海念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02.00%
    9民生加银基金—民生银行—民生加银鑫牛定向增发13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9,900,0001.98%
    1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000,0001.80%

    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84,700,08634,116,431136,966,536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18,150,019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02,850,10534,116,431136,966,53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62,800,3380362,800,33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362,800,3380362,800,338
    股份总额465,650,44334,116,431499,766,874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发行人业务结构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佳都集团将优质ICT业务板块相关资产注入本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形成智能安防、智能化轨道交通、通信增值、IT综合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其中,IT综合服务业务将为其他业务板块提供运维服务和产品集成服务,成为公司其他业务板块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通信增值业务是公司传统核心业务,将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来源,其良好的电信客户关系网络也将为IT运维、产品集成等其他业务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智能化轨道交通、智能安防业务是公司智能化技术产品的主要发展方向和运用实施领域,其所在行业的高速成长将使其成为公司未来的主要利润增长点。本次非公开发行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除向堆龙佳都支付交易对价之外,本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向新科佳都进行增资,有利于提高该公司的资本实力和项目获取能力,为系统集成商品销售业务和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对发行人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相应增加342,502,461.12元,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占比等数据指标均将得到良好改善。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有益于发挥协同效应,增强本公司的营运能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偿债能力与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三)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四)对发行人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以及经营情况变化的需要,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适时调整。如本公司的高管人员发生变更,本公司会按照法律、法规、《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高管人员的变更手续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佳都新太是一家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行业提供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IT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自有软件技术为核心,向客户提供软件信息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堆龙佳都及其实际控制人刘伟先生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佳都新太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后,刘伟实际控制的公司新科佳都、佳众联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刘伟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亦未从事与新科佳都、佳众联相同或相似业务,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对实际控制人ICT资产进行整合,将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为避免和消除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堆龙佳都及其实际控制人刘伟先生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出售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租赁、担保以及关联方往来等业务类型,其中包括与本次拟注入资产新科佳都、佳众联之间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新科佳都、佳众联将成为佳都新太全资子公司,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被作为内部交易合并抵消,本次交易总体上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堆龙佳都及其实际控制人刘伟先生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
     经办人员:刘颖、王文捷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3楼
     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二)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财务顾问主办人:柳 治、辛博坤
     项目协办人:张海陆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8号
     联系电话:010-68573828
     传真:010-68573837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大力
     经办律师:黄晓莉、张焕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联系电话:

    传真:

    020-28059088

    020-28059099

    (四)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陈永宏
     经办注册会计师:傅成钢、李春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B座2层208室
     联系电话:020-28308663-7021
     传真:020-28308668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